近日,上城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浙江乐道律师事务所主任陶旭东律师,在区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建议——《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刻不容缓》。建议内容主要为三大措施: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团;明确政府顾问职责重实效;确保顾问在领域内“专精深”。
早在前年,陶旭东律师便开始关注“法律顾问制度”。党的十八大后更是给司法行业带来了春天,作为法律行业的精英更应先知先觉,而政府在运用法律服务民生、了解民情、反映民声、服务民众等方面,与其等着春风拂面不如迎着春风奔跑。陶律师坚信,在法治的框架下,法律服务工作将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