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3日,市律协副会长、律师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王立新与市律协国际贸易专业委员会主任沈文文,国际投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史莉佳、高洋四人,代表市律协参加了杭州仲裁委员会与市律协、中国国际商会杭州商会等单位联合召开的关于建立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制的讨论会。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建立国际经济贸易仲裁机制的备忘录》,并就《杭州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草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与会律师分别从法律规定、仲裁实务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修改建议,均被采纳。
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非常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加强涉外法律工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推动依法处理涉外经济、社会事务,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等一系列工作目标和要求。为了适应浙江国际投资、国际贸易及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新形势,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制度优势,杭州仲裁委员会联合市律协等相关单位专门召开此次会议,旨在寻求国际争端解决机制的创新举措。此前,杭州仲裁委员会已经与浙江省律协涉外委等单位达成了相关事宜的备忘录。日后,杭州仲裁委员会将成立专门办理国际经济贸易争议仲裁的国际仲裁院,以优化我省国际经济贸易法治环境,促进我省国际经济贸易健康发展,更好的为浙江及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