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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锻炼思维可借鉴的几个小故事
来源:泽厚所 何向阳 发表时间:2015-03-13 浏览:5831 分享:

  题记:前些年,杭州市律协连续多次举办青年律师职业技能培训,我去讲过几次【有新疆、青海的律师来杭交流,我也讲过两次】。我主要讲“律师诉讼技能”,课件引用了大量的有关法律人思维方法的小故事,结果很受年轻律师欢迎。我将把所有小故事整理成三个板块,陆续与大家分享。具体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启发,我就不多说了,同行们自己琢磨吧。

  故事一:哈桑的“借据”--没证据,创造由头得证据

  哈桑借了2000金币给某人,某人在外乡做生意,已很长时间没有联系。还款期已经到了,但哈桑当时没让借钱的人打借条,他很担心借钱的人赖账。哈桑于是去问村里的一位长老,长老告诉他,你给那个借钱的朋友写封信,信里就说:我曾借给你2500金币,还款期快到了,我先提醒你下云云。哈桑说:明明是2000金币,为啥写2500金币?明明已经到期,为啥说快到期?长老说,你就这么写!哈桑于是照做,过了不久,借钱的人回信来了,说:哈桑老爷,您记错了,我借的只有2000金币,不是2500金币。

  故事二:再吊上去

  —小小的时空条件转换导致事实性质转变

  《客窗闲话》记载一个讼师故事:富人某甲有个穷亲戚某乙,经常耍无赖上门讨要钱财。一天晚上,某乙又因赌博输钱,在门外吵闹要钱并威胁说:“再不开门我就在你家门前上吊了。”某甲不信,没开门,某乙假装上吊,不料真的就吊死了。某甲开门看见死人,急忙跑去找到讼师求救。讼师说,你去把死尸解下来。某甲回去解下,又返回问讼师。讼师说,你回去再给挂上吧。天亮后里保(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村长”、“社区主任”)发现尸体,该里保与某甲素有仇隙,认为报复机会来了,把某甲抓到县衙里告官,某甲按照讼师教的法子,只管哭着申诉清白,要求验尸。验尸报告呈上堂去,县官大怒,骂里保道:“尸体脖颈缢痕有二,一浅一深,分明是你移尸以图讹索。”于是命令把里保揍了一顿,让某甲出钱葬了某乙结案。

  故事三:谎称赃款--曲线匡正义

  有个兄弟争金的案件,哥哥将父亲留给弟弟的遗产数万银两吞没,双方缠讼多年。因为无遗嘱,也无其他人证、书证,弟弟一无所得,只能生闷气。县令倒是个好官,他知道其中必有隐情,也一直冥思苦想。后来,一姓袁的讼师为县令出主意,谎称哥哥为某强盗团伙窝赃、销赃,并伙同分赃而搜查出哥哥家里的银两。哥哥为自保,不得不称银两是父亲留给弟弟的遗产,尚未分授,则县令将应分给弟弟之遗产分还之。

  故事四:巧解书生风流债

  笔者注:本人无意鼓吹同行们学习古代讼师的老奸巨猾,况且时代不同,彼时能做到的事情,现时未必能做到。无法亦步亦趋地模仿,但故事中古代“律师同行”不落俗套的办案思维方法还是值得玩味。

  一少妇刚死了丈夫,族人图其财,劝其改嫁,小寡妇抵死不从。不料,很快与邻县一书生好上了。某日,小寡妇与书生正在缠绵,被族人捉奸在床。族人索性把两人光身子裹在被子里一起捆好送官。县太爷看天色已晚,决定第二天开庭。

  书生妻子闻讯,急急忙忙找到一个相熟的老讼师。老讼师沉思片刻,让书生妻子弄散头发,盖住脸,穿上高领的宽大衣服,前往探监。书生妻子对看守说,里面的书生是我的妹夫,妹妹在家里寻死觅活,说丈夫被人打死了,我不信,想进去看看。看守想,一个女人估计没啥事情好弄出来,就让她进去了。过了十来分钟,女的出来了,说妹夫好好的,我赶紧回去告诉妹妹。

  第二天,县太爷升堂问案,第一句话就是:儒家弟子作奸犯科可否?书生答:夫妇同床,乃人之大伦,有何不可?县太爷惊问:莫非这女的是你老婆?书生答:小寡妇丈夫生前与我交好,小寡妇有事情求我,为了避嫌,我带了老婆前往,当日留宿,岂料被族人误会。衙役上前让女的站起来,撩开头发,面向族人,果真不是小寡妇。县太爷立即释放书生,重责族人。【大家一看就明白,书生妻子化妆后谎称看“妹夫”,把“小三”换出监狱,然后书生才能有峙无恐。现在的环境,我们不敢想、不敢做也做不到。但是这个故事的启发意义还是很大的:律师办案不能死板,在不违法的前提下,要敢于和善于让自己的思维跨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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