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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专业律师参与征收项目的可行性
来源:浙江钱江潮律师事务所谢浙波 发表时间:2015-04-10 浏览:6482 分享: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笔者所在城市与中国大多数中小城市一样,进入了建设的快车道、城市化的高速期。主要表现为对老城区部分道路改扩建、铁路平交改立交、环境改造以及新城区的对外扩展。伴随着大规模的城市化建设与旧城区改建,征收矛盾亦日益凸现。因征收难所致的不能如期交地而延误工期,已成为困扰城市化进程的重大难题;因征收而致的涉法事件,更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在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律师作为专业法律服务人士,应在涉及民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较大的征收过程中,发挥其独特的社会作用,更好地平衡“依法行政与行政效率”之间的关系,为政府征收活动提供更好法律保障,为被征收主体的合理诉求提供更方便的解决途径。

  一、现阶段的征收特征

  1、征收主体不统一

  征收主体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项目主体与征收实施主体为同一个单位的,如原有意义上的城市房屋拆迁操作方式以及仍以该操作方式进行的征收活动;第二类也是主要的一类,是项目主体与征收主体为不同的两个单位,项目主体是建设单位,实施主体大多是项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政府,或由基层人民政府为主所组建的征收指挥部等,主要出现在大量乡镇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征收。

  2、征收依据各异

  集体土地上征收依据与国有土地上征收依据是不同的。国有土地上征收主要依据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地方各级出台的细化政策等;集体土地征收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方各级出台的细化政策等,如笔者所在地政府出台的《萧山区城市示范村住宅建设安置实施意见》。

  同时,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也于2015年3月15日公布并施行。新立法法规定,授权征收主体立法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即将面临授权期限届满的问题,后续若出台更高位阶的法律法规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行为,更会导致现有征收依据产生前后衔接期的问题。

  3、征收过程中涉法事件纷繁。主要表现为农村征地补偿及房屋拆迁安置涉法事件、城市居民房屋征收及补偿的涉法事件。

  以浙江省杭州市为例,笔者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北大法网”等专业法律网站上公布的法律文书为参考依据,自2014年11月起至12月止,杭州市涉及征收的各类案件总计24只,案由主要有以下几类:1、涉及要求征收主体信息公开案;2、涉及征收的行政复议案;3、涉及征收的行政裁决案;4、涉及征收的行政许可案。

  笔者研究了近年所在城市的相关涉诉征收案例,凸显的矛盾主要是现有地方征收补偿方案无法满足个别被征收主体的特殊诉求。不可否认的一个现状是,被征收主体与征收主体对征收方式、补偿金额达不成协议时,诉讼或信访似乎成了唯一的处理途径。

  二、专业律师参与征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

  征收工作一直被视为天下第一难的工作,同时更关系到被征收主体的切身利益。合法依规、处理得当,是推进城市化建设的有力推手。但若把握不好“行政效率与依法行政”的平衡点,一味追求行政效率、出政绩工程,势必使征收成为涉法事件的高发地带。

  专业律师作为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具有其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提到的“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是要求将法律服务领域从传统的涉诉活动,全面提升到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的整个社会领域。

  在征收项目早期让专业律师阶入该程序,可由专业律师解答政策问题,提供法律指导服务,将大大降低涉法案件的发生机率。

  同时,律师是居于第三方的专业人士,在执业活动中具有独特属性,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建立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之基础上的。律师的专业性、职业性、独立性使其在征收政策解释、化解征收矛盾、后期处置特殊事件中更易解决好各类问题。全过程式参与征收项目的方式为征收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可有效避免消防员灭火式的被动法律需求,能更好地为征收主体把握好“行政效率与依法行政”的平衡点。

  三、发挥专业律师在征收中的积极作用

  1、专业律师为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供第三方意见。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县级人民征收主体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社会风险评估作为启动征收程序的一个先决条件,实务操作中是不统一的,主要有二类:一类为征收主体在调研基础上自已出具的社会风险评估;另一类为征收主体临时牵头若干部门调研后出具的社会风险评估。该类操作均不是由专业第三方独立出具的,征收主体自已出具的评估意见作为其自已决策的依据,公信力、说服力不强。

  专业律师可以独立第三方的角色参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从专业角度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作为征收项目风险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可以将听取律师专业意见作为征收主体行使征收决定的前置程序要求。

  2、专业法律服务是“廉洁征收”的有力保障

  作为投资项目内容之一的征收,从项目的立项开始到净地交付地块,间隔的年限至少一、二年,期间涉及的流程至少有立项、规划、土地等。因时限长、流程多,也易滋生各类违规问题。

  专业律师可对征收项目中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分析、论证,积极为征收主体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在征收启动前提供专业的征收法律法规学习等方式来保障征收活动合法合规,将征收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同时,提高了征收活动的安全性,以法律法规的严谨性归拢“自由操作之手”,确保征收的廉洁性。

  3、发挥专业律师的法规解答者、利益协调者、诉求引导者的积极作用

  在征收项目启动后,律师可在征收动员会时同步启动涉及征收的法规政策解读,或成为征收指挥部的专业政策解答人员,为被征收主体解答各类涉及征收的法律法规难题。做好被征收主体与征收主体之间的法规政策解答者。

  律师是被拆迁人的利益维护者,是社会稳定的必要因素,是被拆收主体与征收主体之间利益协调者。正确的法律服务一方面能抑制被拆迁人不合理的补偿要求,将其引导到正当合理的诉求范围内;另一方面,合理化的法律意见亦是征收主体出具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的考虑依据之一。

  专业律师的法律服务亦是被征收人出现不合理诉求时的诉求引导者。专业律师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其特殊的柔性地位,使其对法律法规的解读、征收政策的引导更具公信力。更好地将特殊主体的过高要求引导到合理的政策范围内,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避免了过激的信访行径,正确化解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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