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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正坤在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4-05-20 浏览:5042 分享:
  

同志们:  


    为期两天半的全国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今天就要结束了。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罗干同志和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新时期、新阶段如何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进行了动员和部署。会议开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会上,张福森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全国律协和9个省(区、市)司法厅(局)、律师协会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大会发言。张部长的讲话进一步阐释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提出了贯彻落实的新要求。同时,全面总结了20多年来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实践,分析了律师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做出了部署。与会同志在讨论中一致认为,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张部长的讲话鼓舞士气、催人奋进,是当前全系统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一定要认真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  


    这次会议内容丰富、重点突出,与会代表学习认真,讨论热烈。从各组讨论发言的情况看,会议取得了以下四个方面的收获:  


    一是提高了认识。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是对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要求的进一步阐释,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乃至司法行政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中央领导同志如此集中地对律师工作做出重要指示,这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从未有过的。有的同志说:中国律师事业发展的又一个春天到来了。从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中,从张部长的讲话中,从与会代表的精神面貌上,从与会代表的言谈话语里,都可以强烈地感受到这样一种气息。大家一致表示,通过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很受教育,很受鼓舞,决心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扎实推进律师队伍建设,决不辜负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殷切期望。  


    二是增强了动力。大家一致认为,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高屋建瓴,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语重心长,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大家一致表示,一定要以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激励和鞭策自己,进一步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摆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许多同志认为,部里研究部署律师队伍建设工作,把各省(区、市)司法厅(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律师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律管处处长、律师协会负责同志集中到一起,共商建设之计,这本身就表明了部党组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心,使大家增添了工作的力量。这次会议必将成为我国律师事业发展的新起点。  


    三是明确了思路。同志们一致感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在充分肯定律师队伍本质和主流、强调律师队伍建设的极端重要性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当前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强调了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出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措施。大家一致认为,通过学习领会和总结反思,对今后律师队伍建设的思路更加清晰,途径更加明确,视野更加开阔。  


    四是坚定了信心。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字里行间,无不体现着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事业的重视和关注,对司法行政工作者的重托和信任,对广大律师的关怀和期望。通过学习领会指示精神,大家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讨论中同志们一致表示,一定要把这种高涨热情和巨大鼓舞化为实践的动力,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快发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果,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总之,这次会议开得是及时的、成功的,是一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大会,是一次明确发展目标、明晰发展思路的大会,也是一次动员鼓劲、振奋精神的大会。这次会议必将对推进我国律师事业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为了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要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为动力,推动律师队伍建设工作上新台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把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同志以及广大律师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张部长的讲话和这次会议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动律师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  


    首先,要正确分析和判断形势。只有这个问题解决好了,我们才能对律师队伍建设的现状有正确的分析和把握,才能使决策得以顺利贯彻执行,才能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增强工作的决心和信心。应当看到,我国律师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成绩是主要的,这是客观事实,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中央领导同志对此给予了肯定,广大人民群众也是认可的。当然,律师队伍与其他行业一样,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虽然律师与法官形成“利益共同体”是个别现象,但是律师行业存在的一些现象如办关系案、搞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带有一定的普遍性,这也是事实。因此,我们既不能因为存在一些问题,就否定主流;也不能因为主流是好的,而看不到存在的问题。支流问题不解决,有损于律师事业的发展,有损于律师队伍的形象。我们正视问题、解决问题,就是为了保障主流、发展主流。当然,我们也要看到,支流问题的成因是多方面的,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综合治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作为律师的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中负有重要职责,既要重视推进外部环境的改善,更要进一步强化自身建设,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律师队伍建设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是坚持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的必要保证。”这既是对律师队伍重要地位和作用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律师队伍建设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要求,并把它作为今后律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认真、持久、深入、有效地推进律师队伍建设。目标是我们工作所要达到的境地和标准。把“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确定为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这是部党组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经过反复研究郑重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制度提出的一个重要命题,是对我国律师队伍的思想、业务、宗旨、道德等各方面建设提出的总要求。确立这一总目标,有利于统一大家的思想和意志,朝着同一方向迈进;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律师制度,特别是形成适应中国经济、政治、法治建设需要的律师队伍;有利于全面设计律师队伍建设的总体框架,提出阶段性的工作要求与步骤,朝着既定的目标,不断地把律师队伍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  


    再次,要进一步完善律师队伍建设的思路。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从学习教育、依法管理、严格监督等方面入手,并与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充分发挥律师作用结合起来。这一指示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思路、方法和途径。遵照胡锦涛总书记这一重要指示,张部长在讲话中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基本思路作了全面而深刻地阐释,提出了“一个目标”、“七项任务”、“四项措施”。可以说,目标明确、任务全面、措施具体。特别是这次会议第一次提出了我国律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明确了律师队伍建设的思想、业务、宗旨、道德的要求,这是认识和实践不断深化的结果。七项工作任务,涵盖了学习教育、党建、教育整顿、体制创新、监督查处、建章立制、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从总体上看,是以发展和提高为主线,体现了眼前和长远、治标和治本、加强自身建设和改善外部环境的有机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操作性。为确保队伍建设目标任务的实现,张部长在讲话中强调了“四项措施”,这对我们正确把握历史机遇,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增强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总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根据这次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认真开展调查  


    二、认真开展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促进我国律师事业健康快速地向前发展  


    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既要有长远的目标和规划,又要有近期的安排和措施。遵照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我们抓律师队伍建设,必须实行教育、管理、监督并重,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从解决现实问题入手,采取过硬措施。今年司法部党组研究决定从4月1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律师队伍中集中开展一次教育整顿活动。这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的一个重要措施,符合律师队伍建设的实际,也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声。  


    (一)要进一步明确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张部长在讲话中强调,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是贯彻依法管理、从严要求的方针,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律师队伍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活动,其目的是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律师队伍,更好地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因此,这次教育整顿,重在教育和规范,旨在提高与发展。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总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督查与自查相结合、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通过集中教育整顿,使广大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有一个新提高,使律师工作在依法治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实现律师队伍建设的总目标,需要明确每个时期、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的工作一步一步地向实现总目标靠近,也才能有检验我们工作的具体标准和尺度。今年教育整顿活动要实现以下目标: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得到增强;违法违纪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得到查处;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散、乱、差”的律师事务所得到全面整顿和清理;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环境有明显改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有效的整顿治理。通过这次集中教育整顿,要使人民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教育整顿的成效,使社会各界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律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的新风貌,达到律师满意、群众满意、党和政府满意的良好效果。  


    (二)要着力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律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要重点解决律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当然也是整个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热点问题。基于这样的考虑,部党组研究决定,今年的集中教育整顿活动的内容是“三项教育、三个规范”。  


    所谓三项教育,一是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政治信念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不断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二是在律师队伍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增强宪法的观念和依法执业的观念,不断提高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三是在律师队伍中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中印发的有关文件,深入学习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进一步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执业纪律观念。  


    所谓三个规范,一是规范律师与法官的相互关系。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交往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认真解决少数律师与法官不正当交往、影响司法公正的问题,严肃查处律师行贿法官的违纪违法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二是规范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引导律师事务所完善自我约束机制,认真解决少数律师事务所在人员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对本所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督责任,使律师事务所在律师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三是规范律师个人的执业行为。要严格规范律师执业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强化律师自律,全面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认真解决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责任感不强、乱收费以及不正当竞争等问题。  


    (三)要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教育整顿活动取得实效。根据部里的教育整顿意见,这次教育整顿活动分为学习动员、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整改验收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明确具体的工作要求,这些要求是刚性的,教育整顿活动必须达到既定的要求。有的阶段是以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主,有的是以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为主,我们要针对不同阶段的特点,精心设计安排,确保每个阶段扎扎实实,不走过场。需要强调的是,学习教育和自查自纠两个阶段,虽然主要依靠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但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一定要加强督查,严格把关。律师事务所要重点查找在管理上是否存在“散、乱、差”的情况,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对于有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律师是否作出处理等。律师个人要重点查找有无私自收案收费问题、有无对当事人不尽职责问题、有无与司法人员不正当交往问题、有无不正当竞争问题、有无出具虚假的法律意见书问题等,一定要确保做到自查要引导,自纠要监督,放手不放任。  


    为了确保教育整顿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必须做到“三个结合”:一是教育与整顿相结合。这次教育整顿活动是一次律师队伍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活动,要坚持以教育为主,以自查自纠为主,以建章立制为主,不断强化律师自律意识,提高自律能力。二是内外结合。要注意与法院等部门相互配合,实行联动,形成合力。主动实行开门整顿,积极听取社会各界对律师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律师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在教育整顿期间,部里将组织记者采访团,通过新闻媒体对整个教育整顿工作进行跟踪报道。要通过宣传,向全社会表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决心、信心和具体举措,让全社会更加了解律师制度,更加支持律师工作。三是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相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司法厅(局)党委(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完成教育整顿各项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制定方案、动员部署、转段验收、监督检查、查处案件、建章立制等。  


    (四)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不能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各个律师事务所,在开展教育整顿活动的同时,要重视探索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的办法,从健全体制、制度、机制入手,建立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多年来,我们在律师队伍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许多艰辛和汗水,也进行了不懈的探索,总结经验教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要努力适应不断变化的新形势,适应律师队伍的本质属性和队伍建设的客观规律,建立一套能够发挥基础性、经常性作用的健全的体制、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的产生。因此,我们要以这次集中教育整顿为契机,在着力治标、解决突出问题的同时,要重视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在教育整顿活动中,要对目前队伍建设中的存在的问题逐个进行梳理,分别提出整顿和解决的方案,能够立即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列出时间表,采取有力措施尽快予以解决。  


    张部长在讲话中提出,要完成“七项任务”,其中很多方面涉及队伍建设的治本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具体的措施和办法。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共同致力于建立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这次会议上,一些同志就建立健全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问题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如加强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问题、完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管理、提高合伙人标准问题等,我们将进一步研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和规范。  


    三、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狠抓落实  


    今年,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任务非常艰巨繁重,要完成好这一任务,关键是要有一个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要高度重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真正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要高度重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按照这次会议的要求和部里关于集中教育整顿的工作意见,4月份全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将正式开始。我们这次会议就是统一部署。各地要根据部里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教育整顿活动的动员和部署工作。各司法厅(局)都要召开动员部署大会,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要通过层层动员,使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管理人员以及广大律师,进一步明确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上来,统一到张部长的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部署上来。在工作中,要牢固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政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使之成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为执法为民、防止司法腐败提供保障,这是党中央提出的政治要求和政治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以及广大律师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任务落实,要通过扎扎实实和坚持不懈的工作,来实践和贯彻这一要求。二是大局意识。加快推进律师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都不可避免地会涉及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  


    (二)要凝聚力量。开展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既涉及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也涉及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作为律师队伍建设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定要善于把各方面的力量凝聚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共同推进律师队伍建设的发展。为切实加强对这次教育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司法部将成立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各地司法厅(局)也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教育整顿工作领导机构。需要强调的是,由于这次教育整顿活动的重点之一是规范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因此,各地在教育整顿活动中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和协调,实行联动,做到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严格规范律师和法官的相互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公正的司法秩序。  


    (三)要务求实效。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律师队伍建设要扎扎实实地抓,坚持不懈地抓,务必抓出实效。这要求我们在工作中要务实事、求实效,要做到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正干出实绩。工作部署重在落实、贵在落实。据了解,有的省市着手早、行动快,会议之前已开始调研,准备方案;有的省市在这次会议第一天张部长讲话后,厅局长立即就把参加这次会议的本省市代表召集到一起,研究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的意见。这种雷厉风行、务实高效的作风值得学习。这次集中教育整顿活动,部里提出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要求,这些要求也是检验阶段工作任务是否完成的依据。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在每一阶段完成后,要写出阶段工作报告。由于教育整顿各个阶段是彼此相连、互为因果的关系,一个阶段任务完不成,就有可能导致整个教育整顿活动的目标落空。希望各地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一项一项地抓好落实,确保每个阶段目标的顺利实现。讨论中,有的同志担心会议会“走过场”、“一阵风”,这个问题要引起我们各级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一定要下大力气,务求落实。在教育整顿的过程中,部里将组织力量赴各地进行督促检查,如果发现有“走过场”、搞“花架子”、搞应付的现象,要坚决予以纠正,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  


    同志们,我国律师事业发展正迎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任重而道远。让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刚刚召开的“两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律师队伍建设的新局面,更好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促进依法治国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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