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主办 《杭州律师》欢迎投稿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党团建设
参政议政
下载中心
热门文章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党群建设 > 党团建设
怎样建设一支高素质律师队伍――访司法部部长张福森
来源:人民网 发表时间:2004-05-20 浏览:5862 分享:


    记者:我国律师制度自1979年恢复以来,党和国家就一直非常关心律师队伍的发展。 


    张福森:对,党和国家领导一直非常关心律师工作。今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罗干同志和周永康同志就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作了重要指示。他们的重要指示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了律师队伍的本质和主流是好的,高度评价了律师队伍为促进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的积极贡献;强调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性;明确了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指出了当前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着眼点、着力点和重要措施。批示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充分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是对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要求的进一步阐述,为新时期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对推进律师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记者:我国的律师队伍日益扩大,到目前为止,人数已达10.2万人,请问张部长,您如何评价我们的律师队伍呢? 


    张福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律师队伍得到迅速发展,现在已成为我国法律职业中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富有朝气、充满活力的力量。迅速发展的律师队伍,着眼于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在国家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多年来,我国律师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完善,律师队伍建设形成了鲜明的特征,主要是:(一)坚持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属性。(二)坚持“四个服务”的律师工作宗旨。“四个服务”就是要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三)坚持党对律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四)实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与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两结合”管理体制。 


    记者:律师队伍及律师队伍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呢?对律师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关系案”、“人情案”等,群众意见比较大,您如何看待这些现象? 


    张福森: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律师队伍还不能完全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一方面,从总体上看律师数量仍然不足,地区分布不均衡、不合理,经济欠发达地区律师数量短缺严重。目前全国还有206个县没有1名律师,363家律师事务所不足3名律师。律师队伍需要进一步扩大规模,调整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另一方面,相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法律服务质量要求的日益提高,律师队伍的素质还不能很好地满足需求,需要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提高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需要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 
    近年来,一些律师在诉讼过程中与司法人员形成了不正当关系,特别是出现了个别律师违反执业纪律,损害当事人利益,甚至违法犯罪等问题,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影响司法公正,损害了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有的律师职业道德缺失,服务为民、维护正义等正确的理想信念和诚信服务的意识逐渐淡薄;有的律师责任感不强,不能恪尽职守,工作敷衍了事,拿钱不办事;甚至有个别律师知法犯法,严重损害了律师队伍的社会公信力,影响着律师业的健康发展。 


    记者:针对上述状况,您认为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需要做哪些工作呢? 


    张福森:首先我们要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的根本要求。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发展阶段,小康社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社会,法律制度包括律师制度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律师队伍肩负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神圣使命。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律师队伍建设的成效,律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关系到司法公正,关系到社会主义法制的形象。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更是保证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适应我国扩大对外开放,应对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的迫切要求。 


    记者:司法部作为律师行业的主管部门,在律师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样的目标和设想?当前,哪些工作已经开展? 


    张福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突出重点,坚定信心,循序渐进,坚持不懈,围绕实现“一个目标”,努力完成“七项任务”,全面加强律师队伍的思想建设、业务建设、法制建设和行风建设,使律师队伍成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首先应该明确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建设一支什么样的律师队伍,这是带有方向性的问题。从我国律师的固有属性出发,应当将中央领导同志提出的“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总要求,作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围绕律师队伍建设的这一总目标,扎扎实实、坚持不懈地完成“七项任务”。 
    (一)要深入开展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工作。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律师队伍受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市场经济的一些消极因素对律师队伍的影响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加强学习教育,使律师队伍能够自觉抵御各种腐朽落后的思想观念的影响,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二)要切实加强律师队伍党建工作。 
    (三)要搞好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司法部决定今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律师队伍集中教育整顿活动。 
    (四)要加快实现律师管理体制创新。深化律师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管理体制创新,是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五)要严格律师执业监督。要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监督,加强对律师管理人员管理活动的监督,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能。 
    (六)要推进律师工作法制化进程。司法部准备在6月底前将律师法修改送审稿报送国务院。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最近司法部印发了全国律协《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制定了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监督和惩戒工作的意见》,修改了《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并且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制订了《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还需要陆续制订和修改一些规章和行业规范。各地还要根据司法部制定或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实现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化、制度化。 
    (七)要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的外部环境。一是要整顿和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改善市场环境;二是要积极参与相关立法,改善法制环境。三是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改善政策环境。四是要加强律师制度的宣传,改善社会舆论环境。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也是当前一项极为紧迫的任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推进律师工作全面发展。 
[ 下载本页  |  打印  |  关闭 ]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编委会 | 工作信箱 | 管理登录
浙ICP备14042401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171号
主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        技术支持:创搏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