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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纪律惩戒委员会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15-06-09 浏览:3575 分享:

    2015年6月7日(周日)下午,杭州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纪律与惩戒委员会第三次工作会议在杭州之江饭店会议中心202室召开。

    市司法局副局长、律协党委书记徐前,市律协党委副书记、会长沈田丰,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许永超,市律协副秘书长李美华应邀到会指导。


    市律协副会长、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主任刘恩,市律协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副主任项坚民、王全明,委员陈勇、李亚成、胡东迁、蒋怡、阮海蕾、陶旭东、周庆艺、吕俊、徐晓明、郑舒木、夏德忠、周建平、赵毅参加会议。委员袁永明、周仲献、李小文因事请假。

    会议逐一认真讨论了近期9个投诉案件,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分别对两家事务所和5名律师做出了训诫、通报批评等处分决定。根据市律协《调查程序操作规程(试行)》的规定,投诉案件调查员王军、裘宇清、汪卓君律师列席会议,就案件调查情况作了说明。


    沈田丰会长特别强调了严肃执业纪律的重要性。他指出,律师作用的发挥,与律师职业的社会公信力密不可分;分析当前行业已经发生的律师违规、违纪案件,归结到根源就是律师队伍的诚信问题。协会评价和衡量律师的执业行为,主要把握四个方面:一是讲政治,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党政大政方针;二是讲诚信,尊重事实和法律,做职业道德的捍卫者;三是讲专业,着力为客户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四是讲责任,做任何事务都必须保持高度的责任心,从而赢得社会公信力。


    徐前副局长首先对与会律师的认真工作给予肯定。他就如何发挥行业纪律惩戒职能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委员会责任重大,委员任重道远。纪律惩戒委员会是协会执规执纪的专门机构,履行行业自律管理的核心职能,也是树立律师队伍形象的重要抓手,对行业科学发展至关重要。二是要通过严肃执业纪律,纯洁律师队伍,树立行业正气。要通过对具体案件的惩处,引导律师正确处理义和利的关系,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行业风气。教育律师在处理重大敏感性案件的时候把握尺度,尽力而为,顺势而为,适可而止。三是对于具体投诉案件的处理,要依法依规,把握尺度,注重发挥教育和警示作用。对投诉案件的查处,根本目的是为了维护行业利益和社会形象,要综合考虑案件情节轻重,宽严相济适用规则,切实发挥案件惩处在警示、教育、指引行业规范发展当中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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