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
全国律协制定和修订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自2004年3月20日试行至今已将近一年。为了做好《规范》正式颁布实施前的修订工作,杭州市律协向广大律师征求意见。
《规范》共十三章190条,涉及律师基本准则、执业职责及律师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诉讼中的行为规范、收费规范、禁止不正当竞争等方面,基本覆盖了律师的全部执业行为。望广大律师依据《律师法》、《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规范》的体例、框架的构筑、章节、条款的设置以及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使《规范》更具科学性、准确性和严密性。
请将回函表于4月15日前传真或发电邮至律协,传真:85101217,E-mil:hzlsxh@hotmail.com。
杭州市律师协会
二○○五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及征求意见回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