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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5中国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研讨交流会”的通知
来源: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 发表时间:2005-04-13 浏览:4848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中国法律服务市场面临一系列的新机遇和挑战。众多跨国公司扩大了在中国的投资和经营,中国进行企业改制重组、更多地参与国际经济贸易,这为律师业带来了进一步开拓业务的良机。同时,外国律师事务所将充分发挥资本、经验、理念及管理方面的优势,迅速实施“本土化”战略,抢占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律师专业化和规模化密不可分,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才能抓住更多的机遇。近些年来,我国律师业取得了长足进展,已形成一批形象好、规模大的名所和大所,但大部分仍是成长发展中的中小型所,迫切需要在业务知识和管理经营方面做进一步的提升。如何根据形势发展,制定实施适合律师事务所自身特点的管理制度与发展战略,在激烈竞争中发展壮大,成为业内迫在眉睫的问题,也日益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2005年司法部决定在全国开展合伙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规范合伙律师事务所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完善律师事务所内部的管理机制, 实现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从而提高服务质量和竞争力。 为了加强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交流与沟通,提高律师专业技术水平和素质,学习先进律师事务所的制度设计、品牌建设、规模扩张的成功模式,借鉴大型国际律师事务所长期积累的国际化扩张、重组联合及运作管理、执业管理经验,进一步提升律师在管理运营方面的技能,在去年成功举办两期“全国律师事务所运作管理研讨交流会”的基础上,司法部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决定举办“2005中国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研讨交流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协办单位:
    金杜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


    二、主要内容


   (一)加入WTO后的中国律师业管理  
    1、中国律师业如何加强完善行业自律及内部管理
    2、中国律师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如何与国际接轨
    3、中外律师事务所合并与合作,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内容和目标
    4、全面推行强制性律师执业责任保险 
    5、《律师法》的完善与修订动态介绍


    (二)国际律师事务所管理和运营模式经验借鉴:从经验管理向规范化管理、从规范化到规模化的转变(规模化的意义、标准界定、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及对策)


    (三)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战略制定与实施
    1、法律服务市场营销发展趋势、当前存在的问题及误区
    2、律师如何营销自已
    3、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战略制定的原则、策略方式组合及渠道创新
    4、律师事务所的营销方案的制定、实施及调整控制
    5、律师事务所客户关系管理
    6、律师事务所公共平台的开拓及公共业务的分配
    7、律师事务所的品牌经营与提升


    (四)合伙制事务所成功的关键因素治理结构、制度设计和分配模式
    1、设计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时要考虑的关键因素
    (1)管理模式的分析及比较
    (2)客户/市场需要什么样的管理模式
    (3)合伙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追求哪些目标/价值观
    2、合伙人的加入、考评、分配、奖励、决策管理机制的建立及完善
    3、合伙人之间利益冲突预防协调机制的建立及完善
    4、律师事务所管理框架的构建及基本制度的设计
    5、律师事务所风险的控制与化解
    6、当前律师事务所的管理缺陷:人力资源、案件质量、分配制度、任务分配、软件开发、心理状态、管理技术、客户责任等


    (五)事务所合作、联合和合并的模式和操作――组所/重组/联合必须考虑的因素和具体步骤:制订共同纲领、编制业务计划、确定分配机制、确定治理结构、订立(新)合伙协议


    (六)律师事务所运营管理实务
    1、管理人方式(是主任管理还是行政主管管理)及对合伙人的管理
    2、律师助理的管理和年轻律师的培养
    3、律师事务所资本、财务管理与公司治理
    4、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
    5、律师激励机制与绩效考核及律师流动的管理与规范


    (七)中小伙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与发展(管理模式的选择、业务定位、内部结构治理和分配模式、品牌经营)


    (八)律师事务所的业务管理
    1、律师事务所办案流程与质量管理
    2、案件转递方式方法
    3、如何分配案件
    4、大案、要案的团队作战方式
    5、律师执业风险管理
    6、组建和管理律师团队


    (九)律师事务所的分配制度
    1、总体分配制度
    2、各合伙人之间的分配方式
    3、分配案件的分配方式
    4、团队作战的分配方式
    5、记账方式(是统一设总账还是分账)
    6、助理和其他辅助人员工资标准


    (十)律师事务所的信息化管理


    三、参加对象
    各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相关领导、律管处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管理干部;各地律师协会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副主任、合伙人、骨干律师及行政管理负责人;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顾问及法律事务管理专员等。


     四、时间及地点(专题报告、业务交流、参观)
     第一期   2005年5月27日―5月30日   北京市
     第二期   2005年6月17日―6月20日   上海市
     报名截止日期为每期举办前七天。


    五、研讨方式
    本次会议规格高、主题新、内容实,是我国律师事务所高层次交流、学习会议,采取权威人士演讲、提问答疑、咨询讨论等形式,围绕涉及实践工作中的深层次实际问题作针对性、实用性专题报告和业务授课,以律师业的规模化运营管理、运作流程管理为主要内容,覆盖当前我国律师事务所普遍关心的事务所合并与联合的模式和操作,突出实用性,组织参观国内著名律师事务所,并进行经验交流,学习掌握最适合本所发展的管理模式。上述各项议题均面向所有参加人员征集专题发言,请有意者将发言题目及提纲传真。学习交流结束后颁发结业证书。


    六、报名办法及费用
    每位参加代表须交研讨费(含资料)2000元。凡开会前20天银行电汇交费者,研讨费为1800元,并优先安排席位 。 请在汇款单上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和参会者姓名并传真至我处。已汇款但因故不能参加者退款1700元。 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集体参加的,酌免一名领队费用。  
    报名电话:010-82728607     82728610
    报名传真:010-82728607     82728609
    联 系 人:王晨 付彤
    开 户 行:华夏银行东四支行  户名: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  帐号:81941372
    我们将在开班前七天寄发正式报到通知,告知详细安排。





                                             司法行政学院培训中心
                                                二○○五年三月
  




附件:2005中国律师事务所管理与发展研讨交流会主讲嘉宾及报名回执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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