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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补充通知
来源:市律协党委 发表时间:2016-05-11 浏览:4556 分享: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支部(总支):

  为认真落实杭州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两学一做”教育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市律协党委决定成立杭州市律协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徐前任组长,市律协党委副书记沈田丰、赵卫任副组长,市律协党委委员史建兵、孙建平、何向阳、高振华、张晟杰、李亚成为成员,负责落实教育实施方案的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协会秘书处),由市律协党委副书记赵卫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律协副秘书长沈海鸥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教育实施方案的具体组织工作。

  二、动员部署

  拟在2016年6月上旬前召开一次市直所党支部书记会议,专门对“两学一做”教育工作作进一步动员部署。结合杭律党[2016]07号《关于在全市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总体要求、基本内容和工作措施,使全市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做到思想重视,行动落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

  三、上报计划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务必于2016年6月15日前报送本支部“两学一做”教育实施计划至业务部邮箱hzlxywb@hzlawyer.net。实施计划必须有明确、具体的学习教育时间、内容安排,并与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一支部一品牌”活动与支部规范化建设结合起来。对不符合报送要求的必须重新报送,直至符合要求。

  四、辅导报告

  为增强“两学一做”实效,市律协党委拟于7月中旬左右组织一次集体辅导,请有关党建工作专家就有关重要问题进行辅导讲座。

  五、检查落实

  市律协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分头赴各市直所党支部就落实情况实地进行检查。检查是否按要求和规定组织实施教育,是否建立有关台账资料。

  六、评比先进

  开展“两学一做”先进党支部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对成绩突出的党支部和个人,拟进行表彰,对未按要求组织实施的支部提出严肃批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情况将作为各律师事务所和党支部评比年度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重要条件。

  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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