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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杭所召开全所会议 学习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
来源:浙杭所 发表时间:2016-06-22 浏览:1635 分享:

 

    2016年6月20日,浙杭所在钱江新城总部召开全所会议,学习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会议由事务所主任沈向明主持。

    本次全省律师工作会议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和律师制度改革意见精神,研究部署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等工作,推进我省律师事业改革和发展。会议由省委政法委统筹协调,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召开,在我省律师事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沈向明主任作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会议。省委书记夏宝龙看望了参会代表并作重要讲话。

    沈向明主任在全所会议上传达了夏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律师队伍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力量,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事业发展、人民群众生活安定都需要律师。这些年来,全省广大律师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推进法治浙江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特殊贡献。律师在浙江有尊严、有地位也大有作为。我们应当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按照省委法治浙江建设的要求,主动融入到浙江发展实践中去,融入到人民群众中去,始终坚定政治立场,坚守法治信仰,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为浙江发展再立新功。

    会上,与会律师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郑舒木,副主任姜海斌,合伙人、下沙分所主任许玉灵、团委委员张宽分别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创建“名所名品名律师”的“三名工程”、首届青年律师领航工程研修班、“一带一路”战略等多方面谈了学习体会与心得。为贯彻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全所同仁集思广益,提出了符合本所发展特点的新思路、新目标。

    一是进一步钻研业务。服务法治浙江,关键靠自身业务精湛。浙杭律师之所以能赢得市场和客户的信任,也是靠专业的服务水平。浙杭所一贯把“专业化”作为发展目标,注重对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和对青年律师的培养扶持,坚持每两周进行一次集体业务学习和青年律师学习。未来,浙杭所将进一步增加对业务学习的投入,组织各界专家、学者至浙杭所讲课,开展形式丰富、内容多样的讲座、活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法律服务产品的研发,以劳动、刑事、金融、再审申诉等浙杭传统优势业务为基础进行创新,拓宽服务领域、提高附加值,实现五年内成就两到三个在全省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法律服务产品。

    二是要打响品牌。“浙杭”是我省最悠久的律师品牌之一,是浙江律师业从无到有、从寂寥到兴盛的见证者。全体律师要继续发扬浙杭人的创业精神,扩大影响、打响品牌,积极建设“名所名品名律师”。事务所现有执业律师近70人,未来将在注重专业化、规范化的前提下,将执业律师人数发展至100人以上,成为能提供综合法律服务的规模律师事务所;目前事务所有4名律师在省律协或市律协中担任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有40余名律师在各级律协的专业委员会中担任委员,郑舒木、姜海斌等律师经常在浙江电视台“1818黄金眼”、杭州电视台“开心茶馆”等多档民生、法制节目出境。今后浙杭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让更多律师成为“明星”,并给“明星”律师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要坚定政治立场。在过去的37年里,浙杭所党支部的有力领导确保了事务所始终在正确方向上发展。不仅先后有7名律师被司法部及省、市机关授予“全国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律师标兵”“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而且带领事务所取得“2011-2014年度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荣誉。下一阶段,事务所党支部将继续发挥在争先创优中的积极作用,组织学习“之江新语”和“两学一做” ,以党建促所建。事务所团支部要继续发挥团结青年的优势,帮助青年律师树立正确的执业观念、激发工作热情。执业律师也要加强自律意识,规范执业,注意一言一行,珍惜律师形象。

    四要回报社会。浙杭所一直以来重视和支持律师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接下来,在已有的8家社区、5处监所、4个农村、3所学校、2支部队的基础上,计划要进一步增加公益法律服务单位的数量和提高服务的质量。除了要继续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外,浙杭所也要进一步加强对“一带一路”“国企改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国家战略的研究,研发适合的法律服务产品,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

    本次会议是浙杭律师贯彻落实全省律师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必将引领浙杭所探求新思路、树立新目标,也必将为浙杭律师不断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始终坚守法治信仰提供全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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