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
为规范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执业行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浙江省律协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浙律协〔2016〕19号)。
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市律协各联络处、各律师事务所依照规范执行,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市律协。
附:19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规范》的通知.doc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