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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中国律师教育论坛暨中国律师教育联盟成立大会
参会交流报告
来源:市律协副会长徐宗新 发表时间:2016-11-02 浏览:8371 分享:

 


    为紧跟全球化时代国家战略步伐、深化律师教育工作的发展建设、更好地培养高层次律师,杭州市律师协会指派我前往复旦大学(江湾校区)参加第三届中国律师教育论坛暨中国律师教育联盟成立大会。会议由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联合主办,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支持举办。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北京律师学院常务副院长李公田,上海市司法局副局长王协,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南京律师学院院长陈宣东,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刘瑞起,复旦大学副校长桂永浩,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高级律师学院院长孙笑侠等领导出席,来自全国的多家律师学院负责人、专家学者、律师等50余人参加。会议由上午的论坛、下午的专题研讨会组成,主要围绕“全球化时代国家战略与律师教育”主题,与会者各抒己见,极富启发性。下面就本次大会的研讨成果作十点心得分享,以供我市律协参考借鉴!

    第一,建立公办律师学院,促使教育工作常态化。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家律师学院,分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依托高校,由高校兴办律师学院,像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复旦大学律师学院等等;第二类,由各地的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共同主办,像北京律师学院、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律师学院、南京律师学院等等;第三类,是民办的律师教育机构,有的由律师事务所出面,有的是有识之士创办,像上海协力巨匠律师学院、点睛网律师培训机构等等,律师学院可谓遍地开花。举例说明:

    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发展、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上海全球城市建设的展开,复旦大学法学院为实现服务国家、上海的功能,特别是为扩大开放、深化改革的中国社会所需高端法律事务人才的培训做出贡献,2013年复旦大学批准法学院成立了高级律师学院,近三年来,复旦大学高级律师学院整合全球资源,以复旦大学为依托,与大型公司、法务部门等开展合作,加强与司法部门、律所的对接,为政府、企业的律师提供国际化的培训,培养了一批中国、上海需要的高端法务人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北京律师学院:律师学院是律师行业成长的摇篮,发挥着重要的引领支持作用,北京律师学院成立以来非常注重自身建设与发展。2013年7月北京律师学院挂牌成立,一路探索、实践,已走过了三个春秋。北京律师学院自成立以来,认真落实贯彻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关于加强、规范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要求,结合新形势下全市律师培训的需求,科学构建培训体系,精心设计培训项目,不断丰富培养内容、创新培训形式,以北京律师学院为阵地,举办一系列培训教育活动,涉及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新法新规、前沿法律理论、律师事务热点等各类培训,至今已举办了90多期,累计专场培训300多场,律师培训课程1200多学时,参加培训的律师超过56000人次,先后邀请150多位法学方面的大专家、律师界的大律师、实务界的学者前来授课。3年来,北京律师学院有了很大的发展,已经成为北京律师的第二课堂、交流园地。

    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学院:成立于1996年,2009年更名为上海律师协会律师学院。注重体系化的建设,从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面向广大执业律师以及新申请执业的律师,内容也分为入职前培训、继续教育。其中,继续教育分为职业技能、律所管理、专项培训、青年律师拓展班、律所主任培训班、律所主任沙龙等,形成了立体化的律师教育体系。

    为顺应国家法治发展的需要,各个律师学院对律师的培养都做出了有利的探索,办学体制多种多样,教育模式也各有千秋、各有特色。因此,我市有必要、也有条件成立律师学院,可借鉴北京律师学院的模式,实现各个专业委员会的活动与律师学院教育工作的无缝对接;或者参照深圳律协的做法,成立专门的培训委,负责所有培训统筹安排,避免教育培训资源的浪费,真正深化律师专业能力的培养。

    第二,加入中国律师教育联盟,利用多方资源形成合力。中国律师教育联盟采用轮值制度,每期有金丝楠木牌匾的交接,仪式感较强,能够强化不同的地区、不同律师学院的责任感。各个律师学院在论坛举办过程中,不仅增进了彼此友谊,而且可以有效获取其他律师学院的师资,以便利用多方资源形成合力,使律师教育活动更加常态化、专业化。例如,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执行院长刘瑞起表示,在论坛动议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和广西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签订了合作协议,与华南师范大学也确立了合作关系,未来可共同举办课程研发、培训教育等。同时,我市律协也可以同第三方机构平台诸如点睛网合作,开发协会产品,建立移动网络学院,开发自己的网校,未来开发“法律地图、法律超市、法律工场、法律出版、法制传媒、管理咨询、法律金融,法律生态”等。

    第三,按需设置教育课程,致力于新课题研发。无论是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北京律师学院常务副会长李公田,上海市律师协会会长俞卫锋还是上海市静安区律工委主任祝跃光,均提出律师学院课程设置应“按需设计”。其中,李副会长提到,每年年初,北京律师学院会向全市律师发出征求意见,律师根据各自需求报需要培训的主要内容,汇总以后在网络公布,报名也实行网络化,律师学习选择更加灵活自主,做到各取所需,随时参与。祝主任还提出课程内容上应遵循“四加一”来响应律师需求,也即注重“技术支持、产品研发”、“品牌营销、客户管理”、“资源配置、利益管理”、“案源供给、产能供给”,最终落实律师行业的“信息化、互联网化”,从而达到最高效率、产生最好效果。

    第四,丰富律师教育形式,探索短时实训课程。可供借鉴的是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一个月脱产培训中的模拟律师事务所项目。对新执业律师而言,很大的问题是一开始进入律师行业,就把自己置于个体的氛围中,但是律师行业讲究的是团队合作,如何置身于律师事务所的氛围,一定要匹配相应的拓展。为此,该学院通过与拓展公司合作,将130人的学员科学合理地分为八个所,这个模拟所也相应设置了导师制。培训期间,实行一系列的对抗赛,包括主题为“我为什么要当律师”演讲比赛、拔河比赛、模拟律师事务所展示大赛等,这样的教育培训形式使学员深入了解律师事务所以及行业。另外,该学院还进行心理测试课程,心理测试的报告不仅可为自己所用,也可为协会所用,甚至为律所所用。同时,在课程时间安排上,采用短时课的方式,可以让教师在短时间内教授干货,并且在相同的培训时间内,安排更多的实务性课程,使学员收获更多知识。

    第五,跨界整合青年律师教育工作,提供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知识。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在专题研讨会中提到,对于青年律师来说,跨界整合、跨界需求在增加,对于单一的法学、部门法的需求减少,未来五年传统意义上的律师将减少三分之一,因为人工智能发展会取代未来80%的律师工作量,大数据、人工智能出现以后,工作方式有了质的变化,接受案源也会发生变化,这是一个趋势,所以在大的背景变化的情况下,律师所需要掌握的知识跟以前完全不同,尤其是现在的青年律师更需要跨界整合式的服务套餐,提供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知识,提升青年律师“搜索、检索、思索、解锁”的综合能力。

    第六,优化师资队伍建设,严把教学质量考核关。对于该问题,可以借鉴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的做法,该学院与省内另外两家律师学院统一做了律师学院的教师入库建设,向全省公招教师,在每组进行试讲后,最终产生70位教师,增添了100个新课程,效果非常好,将师资队伍动态化,开放性地选拔师资人员,不断补给师资队伍后备军。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会对课程进行评估,并且评估的成绩要求达到商业机构的工作效率,比如教师还在上课时,200多学员进行纸质或者电子化评价,上完课后,整个评估成绩就已经发至教师邮箱。通过这样的尝试,教师尤其是社会律师,就会非常在意评估结果。况且,这种评估结果可以不断地实现教学相长,动态地掌握教学质量。

    第七,建立成果分享机制,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深圳市律协的经验是,之前有5个专项培训班,后续因实现分享机制,将视频上网分享,所以部分的专项培训班予以取消。所有的律师都可以上网观看,这样可以节约大量的培训成本、人力资源。同时,每一个专项培训班毕业之际,必须出成果,或者综合近几年的开班情况,做调研报告的归总,把成果同深圳律师分享,通过这样的方式,既培养了专项培训班学员,也是向其他律师分享了他们的成果。

    第八,紧跟时代步伐,加强涉外律师培养。李公田副会长表示,律师行业谈“一带一路”绕不开涉外法律问题,现状是中国是吸收外资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也是到境外投资的主要输出国,涉外法律需求越来越大,而我们从事涉外法律的律师明显奇缺,不到3000人,仅占全国律师的1.15%,能独立办理两法一管的不足50人,能够在世贸组织参与的不到20人,2100家律师事务所在北京,律师行业收入138.1亿元,外国108家,律师200多人,收入则占到将近20%多,这个差距显而易见,中国改革开放给中国律师带来的红利,中国律师没有充分享受到。在“一带一路”当下,律师学院应该直面这个问题,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使整个律师队伍的素质可以担当起外交法律服务的重任,也应该清楚看到“一带一路”带来的机遇、挑战,这沿线的65个国家,涉及的法律环境、社会制度、宗教信仰、文化背景都不同,沿线国家及地区又大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一些地方的政治安全形势很严峻,很多沿线国家不是世贸成员,争端解决仲裁风险很大,需要培养一批掌握当地国情、熟悉当地法律法规的律师,为我们国家的企业走出去出力献策,需要培养一匹熟悉国际规则、国际条约的律师,帮助企业防范、规避法律风险,通过仲裁等手段,依法处理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需要提升律师在国际事务中的话语权。这都需要我们律师学院在培训指导中牢牢把握“一带一路”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做好培养、指导,让广大律师当好“一带一路”的参与者、护航者。

    对此,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曾教授也提到:涉外律师要了解本国法律,同时要了解国际法律、国际政策、国际规则等,因为现在这个领域的人非常少,像联合国、国际法院、WTO等非常缺中国的专业律师,这个领域,确实要花大力气培养。中国要在国际发声,就要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专业能力突出的人才。另一方面,在国际贸易、国际航运司法领域,需要了解国外法律,“一带一路”沿线涉及的国家,涉外业务有很多模式,可以先跟外所合作,因此国内律师本身要具备较强的外语能力,至少要能消化对方提供的材料。

    第九,致力于律师学研究,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目前,国内对律师学的研究尚少,律师学研究的现状不容乐观,华南师范大学律师学院在该领域取得了一定成绩,其团队将我国从1983年开始的所有律师学研究的书籍、资料、报刊均搜集完毕,成立华南最大的律师类的书报资料中心,但是可供研究的资料仍旧尚少。律师行业虽然是实践性很强的行业,但是对其从理论高度进行研究利于律师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同时,陈乃蔚院长提出,中国的律师业随着近现代的发展,实际上有诸多的资料可供研究,只不过我们没有系统地去整理、挖掘。上海曾经搞过一个上海律师博物馆,把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一些律师的珍贵资料(包括实物、文献)收集起来。如果通过中国律师教育联盟把各地资源优势发展出来,建立一个中国律师博物馆,通过博物馆展示律师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对国家法治发展的作用,将会让更多的律师传承历史,继续推动法治建设。

    第十,设计律师界考评指标,树立业内法律服务典型。研讨会的议题之一是法律界奖项设计与排名,然而目前我们没有一个相对中立、权威科学的机构,更没有相对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未来我市律协可以建立科学、合理、透明的考评机制,按照不同律师业务类别的特点,遵循其内在规律,建立委托人满意度、律师自身工作量、律师事务所管理监督、社会公众和管理机关认可度等考评指标,评选出业内法律服务优秀典型,并适时通过媒体上予以公布,让更多的律师、律所参与到律师形象建设、宣传中来,也让更多的公众了解、认识律师的作用。

    以上即本人的十点心得分析,供协会参考,同行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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