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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2005年第三期律师继续教育培训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05-11-28 浏览:6254 分享:
         

    11月18日下午至20日,杭州市第三次律师继续教育培训依次在银泰标力大厦c座403报告厅、杭州海外海?西溪宾馆一楼海政厅举行,来自我市60多家律师事务所的400余名律师参加了此次培训。


    杭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协党委书记方绍清在培训会上作了题为“杭州律师发展和管理的新理念”的演讲报告,作为全体执业律师必须参加的必修培训。会上,方局长提出了杭州律师“和谐创业”的发展新理念,并立足行业发展实际,从各个层面对律师界的“和谐创业”做了深入细致的阐述。方局强调,文化的建设是事务所发展上层次、上规模的必由之路,不管是五联所的共同发展理念,还是凯麦所的走专业化的道路,都要以文化建设为支点,从而达到和谐创业的目的。


    此次培训还邀请了省高院民庭副庭长张泉水主讲“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浙江大学教授、法律博士章剑生主讲“行政诉讼法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此外,市律协副会长沈田丰律师就“律师的非诉讼业务”、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合伙人吕秉虹律师就“律师在BOT项目中的作用”做了精彩而实用的演讲,让参加培训的律师们都觉得不虚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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