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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青年律师·会长”私享沙龙会议纪要
来源:文字:孙燕吉 图片:谢妮 发表时间:2017-03-22 浏览:4449 分享:


    时    间:2017年3月14日 下午15:30

    地    点:九溪 静芯·溪涧

    主 持 人:沈田丰(杭州市律师协会会长)

    参会人员:龚  熙(得厚所)  申  霖(睦润所)  王  焱(大成杭州所)  汤翰林(康城所) 

              王  珏(秉格所)  谢  妮(一墨所)  吴鹏飞(建纬杭州所)  王耀军(金道所)

              徐珈妮(王建军所)郁鹏飞(阡与陌所)尹文杰(君安世纪所)  张浩哲(浩天信和杭州所)

    记 录 人:孙燕吉(国浩杭州所)

 

    过去有关青年律师培养与成长问题的探讨形式相对正式单一,缺乏互动性与交流性。此次采用沙龙这种气氛轻松的非正式会议形式,沈田丰会长与12位青年律师以问答的形式开展交流,分享自己经验与体会,为在座青年律师解疑答惑。

    开场白:

    今天我们希望用一种轻松的方式来和大家讨论青年律师所遇到的一些困惑与疑问,我作为一个过来人和大家聊一下,青年律师应该用什么态度来面对这个刚进入的可能将伴随我们一生的职业。 

    作为青年律师,我觉得有两个事情是需要去实践的。一是,喜欢一样运动。这不仅是我们需要锻炼身体,保持充沛的体力,更重要的是喜欢一项运动,可以培养一个人遵守运动规则、拥有面对体力挑战的毅力、以及磨练面对挫折与失败的态度。这些爱好运动所必然带来的人的品质的变化,可能比强壮身体更重要。二是,需要读书。现在阅读的东西很多,但能够让一个人完整读一本书的机会越来越少。完整地读一本书,就是读者与作者进行心灵交流的过程。沉淀自己的知识,用知识与经验来领悟这个世界是年青人所迫切需要的。在互联网时代,简单的知识已经不那么重要。而对于律师而言,更需要的是用智慧去为社会提供服务。而智慧是需要完整、全面的知识和经验的沉淀,在不断积累与冥思苦想后的领悟。而这些都离不开前人已有的思索与领悟的成果。因此我建议青年律师应该多读一些名著。相较于知识与技巧,年轻人更应该关注自身的内涵与修养,做一个“贵族”。对于青年律师而言,最需要锻炼的是自己的心智。在接人待物的过程中,都需律师要怀抱一颗包容、感恩的心,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着想,为当事人发声。

    第一问:年轻律师应当如何逐步实现自身的职业使命?

    答:你提的这个问题很大,但再大的律师职业使命也只会是贯穿于每天的工作,体现在每个具体的工作细节上。律师制度或者说律师职业的产生是源于为了维持一个社会权力的平衡,形成与公权力的对抗,以保证社会的公平性。与专制社会的相比,法制社会不一定更有效率,但法制社会更具有持续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律师作为一个发言者,可以帮助被公权力伤害的人们维护利益,对公权力形成一个制约作用。让群众生活的幸福,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这就是律师的职业使命所在。如何去做好自己的职业使命?那就是为了一个美好社会的目标,去做好我们手上的每一项工作,把每一天的工作都做到我们的自身能力的极致。我相信这样哪怕每天都只是做一些小事,也都是在履职我们的职业使命。

    第二问:如何在看似“小众”的从业领域有所坚持和作为?

    答:律师行业是一个提供知识服务的行业。在选择专业方向的时,需要以市场为导向。专业越小众,利润率越高,但受众越少,市场的空间也会小。为了在“小众”领域里有所作为,一是可以将“小众”扩展到“大众”,以客户的需求的为方向,转变专业方向,解决生存问题;二是要在“小众”领域中做到最佳,让并不庞大的受众认识你的价值,认同你的价值,将自身的价值落实在案件中。只要坚持把小众做到优秀,也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

    第三问:青年律师该如何积累工作经验?

    答:工作经验的积累需要机会,但机会需要平时的积累。在机会未来临之前,要放下浮躁,放平自己的心态,坦然面对现状,有计划的完善自身的知识体系,充实和修养内心。当机会来临之际,平时的积累会让你从容面对,自然地抓住机会,实现量变与质变的转换。从我自己的经历来看,相比较成功时的喜悦,我认为失败与挫折会带来更多的人生体会与刻骨铭心的经验。所以,我一向都认为年轻律师不要担心失败与挫折。把失败与挫折当成自己宝贵的财富与不可多得的资历,用这种态度去面对困难与挫折,去思考自己的失误与过错,这会带给我们更快的进步。

    第四问:在互联网+的新形势下,青年律师如何利用网络把握机遇?

    答:你们是不是都想利用互联网在业务与职业上对我们这些不熟悉电脑的老家伙们进行逆袭?请记住,互联网对于律师而言是工具,可以储备知识的工具,你们能用互联网作为工具,我们也可以利用它来作为工具。在互联网时代,知识多寡的重要性显著下降,而更重要的是将知识进行自我加工,以积累智慧。我认为到目前为止,计算机技术、互联网等带给我们律师的好处远大于带给我们的负面影响。但是,在未来的大数据社会里,人工智能将冲击基层律师。法规的查询、案例分析都可由人工智能解决。另一方面,大数据时代也可以推动律师提高信息处理能力,加速律师的成长或淘汰,改变律师行业的运作程序。在未来,律师一定是向专业化的纵深方向发展,面对日益复杂化的问题,就需要律师去扩展自身的能力,增强综合能力。互联网是一个暂时的工具,随着科技的进步,人工智能、大数据的逻辑分析可能是比互联网带给律师更大的变化。

    第五问:请沈律师分享一下律师团队化建设的经验。

    答:律师事务所进行团队化建设的原因涉及效率和功能两个方面。一个团队是由合伙人、资深律师、律师和秘书组成。不同层次的法律问题可以找相对应的律师负责,合理分工,既节约了客户单位的经济成本,也减少了团队内部律师的时间成本,提高团队整体效率。而律师现在正面对日益复杂化的法律难题,通过团队把具有不同知识储备的律师结合起来,合作发挥自己的功能,可能提升我们为客户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六问:实习人员这一年的实习期,如何做好对于独立执业的准备?

    答:对于这个问题,我的理解是:你是想某一天拿到的律师执业证,就是一个能够独挡一面,可以是挣大钱的律师了!但我要告诉你一个失望的答案,一个成熟的律师是不可能通过短短的一年实习期就可以达成的。律师执业证仅仅是你可以以律师身份进行工作,相当于投身律师行业的准入证。青年律师从开始执业到能够独当一面,成长为经验丰富的资深律师,至少需要花费五年甚至更多的时间。律师是一个需要经验与智慧的职业,需要有丰富的人生体验与专业积累,才能获得客户信任的职业,这种经验、智慧以及信任只能依靠多年的执业经验累积而成。这种积累过程甚至无法通过外在的加速培训来完成。所以,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需要对青年律师负责。在其能够独立执业之前,保障基本生存需求,培养青年律师成为一个成熟、有经验、有智慧的律师。青年律师一定要明白,律师执业是一个自身的成长过程,能否成为一个出色的律师?青年律师主要是靠自己,律师协会与律师事务所应该为青年律师的成长创造条件。很多青年律师觉得很苦,很累,很难,甚至为此觉得做律师很迷茫,我想说,是的!律师的成熟一般在三十岁以后,能够快速的成长并成为出色的律师,估计要在三十五岁。三十五岁至五十岁是一个律师最黄金的时期。现在你们这个时期的迷茫其实是很正常的,因为上帝想淘汰掉那些不能坚持的人,不然成功的路上就过于拥挤了。

    第七问:面对新兴行业,律师该如何通过构建先进的法律框架获得优势,成为新兴行业中法律行业的领先者?

    答:法律问题具有滞后性,因此无法站在潮流的前端对新事物进行引导。法律的产生源自于问题的存在。只有在争议出现的情况下,我们法律人有可能去分析原因、讨论方法、规制问题。一个新事物的出现,其结果的好坏无法预计。为了未知的事物去准备万个准备,这是对社会资源的浪费。如果社会自然地运行得很好,我们为什么要故意去做一个我们认为先进的框架去强加给社会呢?有谁知道,我们脑子里想象出来的东西,就是先进的呢?所以,对于律师而言,根据现有的案源和事物积累经验,增加智慧,才是最重要的。

    第八问:在民商案件市场份额既定的情况下,青年律师该如何突围,去获得案源?

    答:杭州律师业有近30个亿元营业收入的市场规模,而民商事案件占了这个市场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我相信民商事案件的未来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按我的经验,诉讼仲裁业务是律师行业中单位时间效益最高的业务。但目前在民商案件争议解决的业务存在的问题是办案律师专业化水平参差不齐。能够高质量地办争议解决案件的律师很少。在这里,虽然做民商案件的律师很多,其实这些律师大部分并不具有很强大的竞争力,我们年轻律师如果能不断提高自己的办案水平与能力,那就有着无限的机会。

    当事人遇到纠纷一定是更愿意去找有经验,为自己所信赖的资深律师。而资深律师需要青年律师协助处理简单事务以便于把精力集中在更重要、更复杂、收费更高的案件处理上。这需要在资深律师和青年律师之间解决利益分配和案件代际传承两个问题。如何去实现两者之间利益的合理分配以及案件的传接,才是民商律师应该考虑的。如果能很好地解决这两个问题,那么年轻律师就有案件做,资深律师有更高的效率。

    第九问:在没有接触过诉讼业务的情况下,对于做非诉讼业务是否有影响?

    答:律师在处理诉讼与非诉讼业务时的思维模式是存在差异。非诉讼是为了防止产生诉讼的结果或者保障当事人的经济预期能最终实现,那就需要从最坏的结果,也是是发生诉讼后的处理来分析与准备。因此,如果有诉讼经验的律师,对于发生不利的后果的预期方面更有经验。所以,我也认为,有诉讼经验的律师可以很好地帮助客户做好风险预防。反过来,非诉讼更强调对具体客户业务的逻辑分析与商业安排,所以,如果诉讼律师能像非诉讼律师那样对案件作出全面的分析,以及为客户进行商业上理性的考虑,那么,我们律师的诉讼业务更会上一个台阶。青年律师需要明白的是非诉业务每一份文件的措辞表达中背后的法律逻辑与依据。因此,青年非诉律师缺少诉讼经验是缺陷,但这还是可以通过自身的成长弥补不足。对于律师业务来讲,如果能在不同执业时期接触诉讼与非诉讼业务,相信会对一个律师的成长是大有脾益的。

    第十问:如何处理与客户在案件中的关系,建立两者之间的信任。

    答:我的理解是,也经常和客户这样讲,律师与当事人之间不是买和卖的交易关系。律师与客户之间是一种委托关系。律师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而工作,而非为了自身的利益。所以律师必须充分了解当事人(客户)的想法与利益所在,然后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与经验帮助当事人(客户),律师所获得的收入也应该是其付出的劳动价值部分。律师并不承担当事人(客户)所托事项的结果。诉讼赢了,是当事人(客户)赢,所得到的利益归当事人(客户)。犯罪嫌疑人被定罪了,坐牢的是当事人而不是律师。所以,律师在业务利益归属方面是一个超然的局外人。这也要求律师应在承办案件时让当事人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如存在欺骗、隐瞒的情况,律师有权力拒绝接收案件。律师作为专业人士,基于材料的真实性,才能更有力的争取和维护客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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