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落实《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引导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根据《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申报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办法》和《杭州市规范化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标准》(附件2)的有关规定,将申报表(附件3)和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实地检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已评定为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不必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各主管司法局和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要加强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培育,积极做好属地所申报和指导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查遗补漏,开展自查、自评和申报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
联系人:沈晓萍、李秋月,联系电话:87555127,电子邮箱:hzlxhyb@hzlawyer.net 。
附:1. 附件1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办法.doc
2. 附件2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标准.doc
3. 附件3杭州市创建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申报表.doc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