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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司法厅、省律协领导莅临我市律所考察
来源:浙杭所 发表时间:2017-04-17 浏览:3325 分享:

 

    2017年4月13日上午,江苏省司法厅副厅长万力,江苏省律师协会会长薛济民一行在省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朱晓晔,省律师协会会长郑金都,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王兰青,杭州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丁洁的陪同下,莅临我市浙杭所钱江新城本部考察、调研。

    浙杭所主任沈向明,副主任郑舒木、姜海斌热情接待了各位领导。在会上,沈向明主任用“三心二意”对浙杭律师品牌进行了介绍,“三心”即“初心不改,丹心永驻、真心以待”。初心不改是浙杭品牌传承和印记,丹心永驻是由浙杭所党员律师带领的公益法律服务,真心以待是对人才的充分信任和培养。“二意”则是指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浙杭所与时俱进,在将传统业务做精做细的同时,不断开拓新的业务领域,同时要求律师不断强化“五个服务”意识,即超前服务意识、诚信服务意识、细节服务意识、尽责服务意识、延伸服务意识。

    会上,双方就律师品牌化建设的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万力副厅长表示浙杭所保持传承的同时又有创新,“三心二意”非常好。对于老牌所,能够在这么长的时间里保持核心层的稳定和文化传承,实属不易。而浙江的很多律所都已成立多年并且仍保持业务领先,在这方面,值得江苏的律所学习借鉴。

    浙江省律师协会郑金都会长指出,浙杭所既有老牌国资所的传承,又保持业务领域的不断发展,同时还注意青年律师的培养,可谓“又红又专”。同时,郑会长还提出,对于律所的发展,浙江的优势在于:1.浙江是民营经济也就是草根经济比较活跃,律师和客户能够共同成长;2.浙商比较务实,经营者具有守业意识;3.浙江律师适应浙江服务。

    本次考察为两地律师搭建了文化交流和共同发展的平台,江浙律师的联系必将日益紧密。浙杭所也将借此良机,加强推进“名品名所名律师”的三名工程创建工作,争取更上一层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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