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3日,我所黄琪律师、张佳杰实习律师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的当事人特地来到我所,向黄琪律师赠送了一面大锦旗以示感谢。
因用人单位未与当事人倪小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给倪小姐缴纳社保、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倪小姐找到余杭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我所黄琪律师为她提供法律援助。
黄琪律师接受委托后与张佳杰实习律师一起,在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的同时搜集证据做好仲裁准备,在协商未果后向余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最终帮助倪小姐拿回了这笔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