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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杭州市律师事务所税收政策及税务风险解读”
主题讲座的活动综述
来源: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7-05-19 浏览:5152 分享:

 

会议时间:2017年5月14日 (周日) 下午13:30-17:00

主办单位:杭州市律协会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委员会

协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

会议地点: 萧山区市心中路818号杭州开元名都大酒店四楼开元厅

主讲嘉宾: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处  叶颖颖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侯展

参会人员:杭州市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管理合伙人及财务人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共400余人。

会议主持: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主任 王忠涨律师

会议内容:

    2017年5月14日,由杭州市律师协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委员会主办、杭州市律师协会税务专业委员会协办的“杭州市律师事务所税收政策和税务风险解读”主题讲座在杭州开元名都酒店举行,杭州市律师协会金鹰副会长参会并致辞。

第一部分  主题讲座

    本次活动邀请了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处实务专家和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实务专家进行讲座。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货物劳务处实务专家叶颖颖主讲《律师事务所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等税收问题》、 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税务实务专家侯展主讲《律师事务所个人所得税等税收问题》。

一、《律师事务所营改增后的增值税等税收问题》

    叶颖颖科长主要从“营改增试点改革回顾”、“鉴证咨询业应该增政策梳理”、“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票”三个方面的问题进行阐述。

(一)营改增试点改革回顾

2012年12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国家分别在交通运输业和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广播影视服务业、铁路运输业和邮政服务业、电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实施营改增,该部分针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艰巨性,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紧迫性对营改增的改革进行详细阐述。

(二)鉴证咨询业营改增政策梳理

   该部分对鉴证咨询业的内容,包括对纳税人纳税内容的范围判断,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对征税范围,税率和征收率的概念定义;计税方法、征税范围,发票管理等多项内容,全面分析鉴证咨询业在营改增政策的影响下作出的改变和发展。针对每个部分进行详细的展开和讲解,如进项税额抵扣,将从增值税抵扣凭证、准予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发票认证抵扣时限等方面作详尽的分析。

(三)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票  

    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仍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此外,主讲嘉宾还就专用发票认证、红字发票开具、发票被盗、丢失、限额变更等问题进行了简要讲解。

    该部分讲课后,由主讲嘉宾和参会人员进行了简短的互动,参会人员就当下事务所营改增后的税收政策及处理实务提出了问题,主讲嘉宾进行了针对性的解答。

二、《律所税收政策简析》

    侯展税务师主要从“律所涉及的税收种类”、“个人所得税的注意事项”、“税务风险控制”三个方面结合案例进行讲解。

(一)律所涉及的税收种类

    律所涉及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其中以案例说明律所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分为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其中对两类的定义加以说明,并对两类群体的纳税范围和纳税标准以案例形式进行进一步解释和阐述。

(二)律师个人所得税的注意事项

    律所在核算律师个人所得税应对哪些费用进行补贴?工会对律所的经费,律所缴纳的保险费等费用对律师个人所得税产生何种计算上影响?律所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应该在税务方便有何作为?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应如何计算?该部分对以上问题逐个进行分析和解读,并对其他重要注意事项也做相应解读。

(三)律师业如何控制税务风险

    当前中国律师业面临外部税务环境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查账征收逐步成为趋势;二是以营改增为代表的税制改革异常频繁。律师业税务风险控制应从:1:强化各种税务凭证的取得和管理;2:提高账务核算及税务管理的合规性;3:严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政及刑事风险;4:最大化利用各项税收政策降低税负;5: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 五个方面入手,降低律师业税务风险。

    主题讲座结束后,主讲嘉宾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互动,参会人员积极发言,互动讨论非常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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