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和杭州市人力社保局(杭人社发〔2017〕107号)文件精神,结合近日咨询情况,现作两点补充说明:
1、著作论文、工作业绩与成果等评审材料形成时间截止为2017年6月30日,按照通知时间与其他材料一同报送。
2、担任现专业技术资格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
市司法局人事处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