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8月15日听证会补充公告如下:
一、听证申请人如聘请律师代理人参加本次听证会,应最迟于听证会开始前,现场递交代理律师的执业证、律师事务所公函及申请听证人的授权委托书,经确认合法代理身份,方可履行代理职责。此要求已于8月9日告知听证申请人。
二、本次听证会面向杭州市律师协会全体个人会员公开,有关事项见本会11日公告。谢绝非本会会员旁听。
三、截止目前,本会未收到申请听证人关于拟聘请或已聘请律师或非律师,作为代理人的任何信息。
四、今天下午14:00开始的听证会如期举行。有关情况将及时发布。
特此公告。
杭州市律师协会纪律惩戒委员会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