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晚上,淳安县公证处利用非工作时间,及时组织全体公证员及助理认真学习《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
今年以来,全国范围有多家公证机构发生错假证事件,给部分群众财产带来重大损失,也给公证行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为防范执业风险,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司法部明确提出公证执业“五不准”的要求:即不准为未核查真实身份的公证申请人办理公证,不准办理非金融机构融资合同公证,不准办理涉及不动产处分的全项委托公证,不准办理具体担保性质的委托公证,不准未经实质审查出具公证书。
淳安县公证处表示将严格贯彻执行司法部通知要求,增强质量意识、确保公证质量;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大力拓展金融、知识产权、司法辅助等新型领域公证业务;以开展“最多跑一次”、创建”党建示范点“、参评“星级公证处”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公证便民惠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