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人员在一年的实习期间,需在神州律师网“会员登录”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填写实习工作内容,并提交以下事项的工作记录:(附图)
一、 实习台账:一周一记,至实习期满必须写满50篇,一个月内可补登修改,每个空格必须认真填写详实。
二、法律事务:每一栏内容均需填写完整,上传不少于2份附件证明材料,(如起诉状、代理词、答辩状、上诉状等,如涉及隐私部分可隐去)。
三、签订代理合同:每一栏内容均需填写完整,上传不少于2份附件证明材料,(填写内容如: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部分,该如何填写等)。
四、整理卷宗归档:每一栏内容均需填写完整,上传不少于2份附件证明材料,(填写内容如:归档内容包括哪些,哪些内容是必不可少的,从归档中可以学到哪些知识等)。
五、接待当事人:每一栏内容均需填写完整,上传不少于2份附件证明材料,(填写内容如:接待当事人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中有哪些不足,需要补足哪些材料等等)。
六、实习鉴定书:“办理律师业务”须写满10个法律事务(就是法律事务、签订代理合同、整理卷宗归档、接待当事人四项中填满10个的简要概括),个人总结不少于3000字、指导老师考评意见、事务所鉴定意见等填写。
七、实习期满并完成上述内容的填报后,提交考核申请。
注意:
1.上传附件需以文件名称命名,如写明“XXX判决书”,所有附件材料请一律上传PDF版本;
2.四个列表共上传10个实务训练,不要重复添加,且每个实务训练均需填写内容、心得体会及指导律师点评,需与电子材料实习人员实务训练记录中的内容保持一致;
3.四个列表中的10个实务训练每项必须提交不少于2份的证明材料,一份建议提交自己起草的法律文书、工作底稿等材料,另一份则提供法院裁判文书、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等能体现指导律师姓名的。另,不建议提交过于简单、模板化的证明材料,均请上传PDF版本。
4.指导老师平时就应进入自己的专用帐号对实习人员提交的周记等内容进行相应点评,以免累积过多。勿忘!!!
说明:
①法律文书指经过法院、仲裁判决及裁判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裁决书,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抗诉书以及自己起草经指导老师修改合同的修订版等;
②工作底稿需要原始稿件,即实习律师在实习期间所参与起草的起诉状、答辩状、仲裁申请书等相关文书;
③操作记录指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跟随指导老师参加案件分析、顾问单位法律咨询、接待笔录、询问笔录、会见笔录等相关记录;
④训练心得指实习人员在跟随指导老师办理相关案件过程中或之后对办理过程所体现的实务操作技巧及法律知识学习所得到的体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