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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第九期“青年律师·会长”私享沙龙圆满举行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17-11-20 浏览:3976 分享:

 

    11月18日下午,由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王立新律师主持的杭州市律师协会第九期“青年律师·会长”私享沙龙在位于北山路的晓熹瑚举行。来自全市不同律所的12名青年律师参加了本次私享沙龙活动,与王立新副会长一起探讨青年律师的执业初期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本次沙龙活动主要采用问答互动交流模式。首先,王立新副会长归纳了前八期“青年律师·会长”私享沙龙中所提的各方面问题,将青年律师执业初期普遍关注的问题分为经验能力、业务开拓、专业选择、团队建设、执业风险五类,其中经验积累与能力培养方面的问题被提及42次,业务开拓方面问题被提及14次,专业选择方面问题提及12次,团队选择与建设问题被提及5次,执业风险方面的问题被提及2次。在这五类问题中,尽管“执业风险”问题被提及的次数最少,但王立新副会长在本次沙龙活动的开场阐述中,首先结合已发生的青年律师执业行政处罚以及美国律师的执业处罚案例向各位青年律师强调了执业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的重要性。王立新副会长认为,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业务收益都能在执业过程中不断获得提升,但执业风险意识是青年律师执业初期就应具备并始终伴随整个律师执业生涯。随后,王立新副会长又对其他四类问题进行了一一回应,还对目前律师行业内例如“人工智能是否能取代律师”等前沿问题给出了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在具体答疑解惑环节,各位青年律师针对涉外业务的特点与发展提出了例如“涉外业务的例如与实务如何相辅相成”、“《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对ICSID争端能解决机制的冲击”、“电子商务争端解决的完善”、“办理涉外业务英语需要达到什么水平”等专业问题,也提及了对青年律师具有共通性的常见困扰,例如,“青年律师如何选择专业化道路”、“如何解决青年律师的执业困境及突破”。针对青年律师提出的14个问题,王立新副会长在澄清问题的实质后逐一作出了详细回答。在谈到青年律师执业困境时,王立新副会长特别强调律师的执业困境事实上存在于每一个执业阶段,并不是青年律师所独有律师正是不断应对各个阶段的挑战的过程中得以成长和成熟,但青年律师在其执业之初应尤其注意保持律师执业的独立性以及专业精神的培养,不能盲目迎合市场和客户需求。

    沙龙活动的最后,王立新律师向各位青年律师赠送了其撰写的《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法律与实务》一书,鼓励各位青年律师可以在涉外法律业务领域有自己的规划与发展。

    本次活动为杭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会长”私享沙龙的第九期。该活动每月举办一期,由各位会长轮流做东,以与青年律师近距离接触交流、探讨执业问题的方式,鼓励和促进青年律师成长。

 

第九期“青年律师·会长”私享沙龙会议纪要

活动时间:2017年11月18日下午

主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

活动地点:杭州北山路晓熹瑚

主持人:王立新(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参会人员:王敏志(六和所)、孙健(凯麦所)、陈松(大成杭州所)、黄博(建纬杭州所)、王贵(纳祺所)、秦东岳(华盛所)、徐佳艳(五勤所)、徐海剑(王建军所)、王雪婷(盈科杭州所)、张佳杰(奇沁所)、晏雯婧(杭天信所)、江杨(浙杭所)

记录人:郑怡(天册所)

 

【涉外业务篇】

    问题1:涉外业务的理论与实务如何相辅相成?

    答: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首先想问各位下列几个问题:(1)在每一个案件办结后,你们有没有存疑的问题?(2)如果有,你们是通过什么方法获得解答的?(3)如果主办律师让你们承担辅助性工作,你们是否会仅限于指定的工作范围?

    我想从律师的学习、工作习惯和方法角度和大家来交流一下这个问题。所谓如何相辅相成,我的理解是如何在执业中有针对性地提升理论知识,又如何通过理论的提升,将业务水准做到极致。律师主要是通过办案积累理论知识,这与在校集中性的学习在方法和范围方面有很大不同。举例来说,你在学校时老师布置一道命题论文,与你在办案后想写点东西,完全是不同的出发点和方法,除了都需要进行资料检索和收集相同外,律师的论文论著更着重于实务性解读法律规定。你会去了解某一项法规的立法目的,历史背景,历次修改的原因,外国立法的比较,相关的专题论著,甚至还可以去检索一下有没有相关立法机构答记者问可供理解参考等等,然后结合在实务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分析。律师的理论提升,其目的是寻求知其然的同时,做到知其所以然。因此,在美国,律师撰写的论著被称为律师业界的BIBLE(圣经),美国律师协会出版的书籍针对性与实用性非常强,当然卖的也很贵。具体而言,青年律师应当养成办案时独立思考,办案后归纳与总结的习惯。埋头办案而不思考就好比海绵,没有实务经验的积蓄能力;而思考若缺乏独立性,则是肤浅而缺乏系统性的,就如没有地基造房子,没有稳固性。律师承办的每一起案件,都有其特殊性,而不是简单的重复。对于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通过撰写论文、参与研讨等方法归纳与总结,进一步推敲分析,拓宽思路,强化对专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涉外业务也同理,许多问题的实操与理论知识可能存在不一致或脱节的情况,涉及具体政策和实际操作的准确把握,更需要关注其每一阶段的不同特点和背景。对实务中遇到的疑问,在进行检索和归纳基础上,还应善于主动向有关政府部门、窗口单位就政策的解读与操作进行咨询和沟通,重视知识更新迭代,保证理论知识与实务操作的一致。

    问题2:青年律师如何提升国际业务办案能力?

    答:对于一些共通的问题,譬如实践机会的把握、经验的积累等就不再重复,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供一些指引性建议。

    一是拓宽国际视野。现在国际律师参与的各种交流活动很多,我却很少看到青年律师的身影。我建议你们可以结合自身的专业方向经常性、针对性地参与这些活动,通过交流,既充实了知识,了解了最新动态信息,又结识了各国不同业务领域的律师,把自己介绍给国际同行,增加合作机会。

    二是要培养敏锐的观察能力。不仅仅关注业务本身的特点,也要观察国外同行的工作习惯,语言和文字的表达,礼仪和风格,事先做好相关背景知识、思维与文化差异的了解。

    三是如何在日常办案过程中善于归纳和探索法律实务问题,培养自己的创造性思维。例如现在很多非诉讼法律业务中的条款设计和表述,其实均来自于诉讼实践的总结,凝集了诉讼律师的智慧思维和实践总结。对此,我一直鼓励青年律师对诉讼案件要培养形成非诉讼化的流程和管理习惯,在承接案件后,资料收集与案卷建档应当清晰规整,应当及时分析案情材料,写好briefing,备忘录,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帮助其正确认识其案件的性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要以书面方式与当事人保持沟通,及时报告案件进展情况,以保持律师与当事人对案件信息和观点的同步。律师对于诉讼案件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的良好习惯,不仅有利于提高办案的质量,也有利于提升诉讼案件工作的专业价值。

    四是强化法律英语的训练,包括大量阅读外国法院的判决,境外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和其他法律文书,学习重点是如何做到表达精准、逻辑严密、高度熟练。

    问题3:我国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对于我国企业选择ICSID争端解决机制有何冲击?

    答:《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全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争端仲裁规则》。事实上在这之前,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其201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仲裁规则已将“仲裁院受理一国政府与他国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议仲裁案件”纳入仲裁院的受案范围。

    中国仲裁机构受理国际投资争端案件是在“一带一路”战略投资背景下以及大量中国企业“走出去”的现实驱动下作出的制度革新,但它本质上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简称“ICSID”)争端解决机制有很大的区别。

    ICSID是依据1966年10月14日生效的《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即《华盛顿公约》)为解决缔约国与其他缔约国国民之间因投资引起的争端而专设的机构。ICSID之所以能获得多数投资者的信赖,是因为它基于《华盛顿公约》以及与其他世界银行成员机构的合作关系,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排他的、封闭的且与成员国国内法绝缘的管辖制度。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根据《华盛顿公约》的规定,争议当事人只能向ICSID就仲裁庭作出的最终裁决申请救济措施,任何成员国国内法院无权对ICSID裁决进行审查。另外,《华盛顿公约》还规定所有成员国(无论是否是争议当事人)都应承认ICSID裁决的效力,继而应对裁决中与金钱有关的义务予以承认与执行。

    就目前而言,尽管中国仲裁机构陆续将国际投资争端纳入受案范围,并颁布专门的仲裁规则,但在国际投资争端解决这一问题上, ICSID具有不可替代性。

    从管辖角度上来说,ICSID之所以成为最重要的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构是因为ICSID作为争端解决机构被大量写入了各国之间签订的双边或多边投资协定,在发生投资争端时,投资者可以通过直接援引东道国和投资者母国之间的投资协定向ICSID申请仲裁,而在中国国际仲裁机构(贸仲或者深圳国际仲裁院)只能依赖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机构之间事前或事后的仲裁约定(事实上这很难做到)建立管辖。从裁决承认与执行的角度上来说,目前国际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主要通过《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但和中国一样,很多成员国在加入该公约时都作出了“商事保留”,而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议裁决是否能被视为普通商事裁决仍存在争议,这也意味着中国仲裁机构作出的国际投资争端裁决能否在他国获得承认和执行仍是一个未知数。

    因此,我认为,中国仲裁机构受理国际投资争端只能说对投资者增加了争议解决的选项,但不存在所谓对ICSID争端解决机制的冲击。

    问题4:办理涉外业务,需要英语达到什么水平?

    答:目前英语水平考试种类繁多,大学英语考试主要包括大学英语四六级、专业英语四八级,此外还有“英语中、高级口译资格考试”、“商务英语考试”等以及出国语言考试如雅思、托福等。法律英语需要积累,大量阅读和模仿外国文书,语言表达和精准。

    无论你达到什么水准,如果长时间不使用,即使是英语专业的毕业生,也会荒废。所以,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是第一要诀。语言作为一门工具,水平考试成绩不能说明在实际工作中的使用能力,仍然需要不断积累,巩固和提高,我到现在仍然在学习和积累新的词汇,无论是与法律有关的,还是与商业有关的,甚至某一些专业技术有关的。

    【经验能力篇】

    问题5:如何解决青年律师的执业困境及突破?

    答:首先,执业困境始终存在,始终面临如何去突破的压力,只是在不同阶段,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困境。而现阶段你们所面临的执业困境归纳起来,不外乎做业务很难,难在业务开拓,难在社会关系处理,难在客户维护。那么我设想这些问题来问你,从客户角度:我为什么要把一个案子交给你而不是交给一个更富有经验的律师?你所能体现的优势在哪里?从主办律师或合伙人的角度:你的参与是否具有弥补作用,你在平时工作中的表现是否令人满意,或者已经可以独挡一面?从事务所管理角度:你平时对公益性事务的参与程度是否积极?如果你对这些问题的解答令他们满意,那么你的问题也会得到满意的答复。

    问题6:青年律师如何发现自己的优势并用于律师执业?

    答:我认为,优势不是靠自己发现的,在发现优势之前首先要知道自己的劣势在哪里。因此,这个问题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如何在执业过程中不断的自我检讨与比较,发现自己的不足与劣势,二是怎样去弥补与提升执业能力与水准。优势是靠培养与锻炼出来的。你可能通过交流与沟通展示自己的外在表现,引起客户的注意,这是第一步;但律师最终是要通过自己每一个案件的业绩是否优秀来获得客户与同行的认可的。

    说到这里,我想特别与大家聊聊律师的“专业精神”。专业精神应该是永远的主题。香港律师会苏绍聪前会长述及的关于专业精神的一番话,我觉得很适合回答你这个问题。他曾问几名实习律师如何理解“专业精神”,并介绍当时并没有说明这一提问的背景, 而他们的回答大致是:“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先”、“确保服务符合水准”、“当事人满意”等等。

    苏律师认为,以上答案不但确定了市场主导思想多年来对法律界造成的影响,亦反映出很多情况下,当事人占了主导地位。“纵是如此,我却不敢说以上答案有不对之处,因为当事人的利益当然十分重要。不过,我今日提及的‘专业精神’是超越这种以当事人为本的领域,而这方面却一直被忽略。”“真正的专业精神”不是“履行”出来的;它既不应是短暂的行为,亦不应以当事人或任何目标为主。我们不应只在办公时披上“专业精神的外衣”,却在下班时将之与我们的西装及律师袍一起束之高阁(It certainly should not be something one puts on only when they are at the office or takes off with their suits and their gowns at the end of the day)。律师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本职,医生以履行救死扶伤为天命,用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如果你能把律师作为一项事业而不是一个职业,那么你就是真正具有专业精神优势的律师。

    问题7:青年诉讼律师如何与法官进行有效沟通?

    答:作为一名训练有素的诉讼律师,行为准则rule No.1,尊重法官,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律师,不要出言不逊、逞口舌之快,美国律师向法官开口的第一句话是 your honor;行为准则rule No.2,认真写好每一份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清单;行为准则rule No.3,庭前认真准备,学会准确归纳争议的焦点问题;在庭审过程中,要准确领会法官的提问,当你的分析和说理与法官的内心判断重合时,当法官非常有兴趣地专注倾听你的发言时,我相信就达到了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最后,别忘了在庭后提交一份经过整理的观点清晰的、论据充分、逻辑缜密的全面代理意见。记住,法官处理的案子很多,遇到的好律师未必同样多,你的良好庭审表现,法官都会记得,反之亦然。

    问题8: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法律信息化特征越来越明显,从这个角度看,目前电子商务方面争端解决有哪些可完善的地方?

    答:电子商务争端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争议标的较小、当事人地域相隔较远、管辖确定复杂,甚至在跨境电子商务争端中还可能存在语言和文化差异以及法律适用不明确等问题。我认为,电子商务争端最好的解决方式仍是回归于争端的发源地,即互联网本身,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以实现便利、有效和低成本地解决争端。从律师业务发展的角度考虑,在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可以建议平台在服务条款设计当中嵌入相关争议解决条的设置,并采用切实可行的技术手段固定双方的交易数据及其事实,从而缩短争议解决的周期、简化争议解决的程序,并减少当事人的争议解决成本。

    问题9:如何培养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

    答:我曾经有一名实习生跟我实习,结束后前来辞行。临别前,把实习期间指导完成的文件分门别类规整成五个文件夹,发给了我。实习期间,还专门针对一些命题完成了检索和论文撰写。这些工作,并非我指示她在实习期间的必经事项,然而做得很到位,我很欣赏这样的实习态度和工作习惯。要养成一个良好的工作习惯,必须学会观察,向所有人学习你认为值得汲取的良好工作习惯。

    善于思考,独立判断,是我们培养良好工作习惯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律师需要带着问题去思考,有人称之为律师的职业病。然而在我看来,这正是律师工作的特点与精髓所在。对于任何事物、事件与现象,只有通过律师的仔细观察,冷静思考,反复论证,才能得出正确的认知与判断。

    问题10:律师划分等级的趋势在将来会否越来越明显?

    答:目前为止,我们的一级律师和四级律师在客户接纳、开庭、执业范围等方面并无差别对待。律师的业绩与等级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更何况不存在实质意义上的等级划分。

【专业选择篇】

    问题11:综合和专业如何协调发展?青年律师应该如何选择专业化道路?

    答:就我个人经历和理解,基础知识的积累与综合能力的培养,与专业化道路并不存在非此即彼的矛盾或选项。

    首先,专业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不能被简单理解为执业道路初始的一个方向性取舍。执业初期,年轻律师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各种类型的案件,对于拓宽视野,扎实法律基础是有裨益的。刻意追求或狭隘理解专业化,其结果是不符合实际,也不利于个人成长。更何况大多数情形下,个人的规划仍不能脱离与法律服务市场的现状。在考核申请律师执业人员时,我注意到,确实有一些申请人员的实习内容基本是跟着指导老师集中做一些单一类型的业务,在谈到未来规划时,也表示了将按照这些业务类型从事执业。对此,我要提醒的是,不能把从事单一业务类型就视为专业化,事实上,专业划分存在不同的层次,有时可以上升到行业性的高度,有时则是法律专业门类的划分,就以互联网法律服务为例,如何定位其专业性,从行业角度,还是从专业角度,都是值得深度思考的。综合事务像金字塔的塔基,专业方向就是金字塔的塔尖,基座越宽可以上升的更高更长远。综合性事务可以拓宽青年律师的眼界,为律师积累经验和客户。举例来说,我在美国跟随的争议解决部门指导合伙人原来只是做移民律师业务的,所以我认为就律师成长初期而言,完全没有必要纠结于专业方向而作茧自缚。

    其次,选择专业化方向不仅是愿景规划,还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会根据服务市场热点和个人的价值取向经历不断的调整。关键在于要做好长期的心理准备和知识储备,而不是仅仅依靠办理了一些案件就能够实现专业化的。例如,有没有养成专门收集某一专业信息的习惯,有没有经常性地参加一些专业活动,有没有长期对这方面的专业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有没有与周围的同事就这方面的专业法律事务做好推广沟通,对专业能力的评估是源于理论认识还是实践基础等。

【业务开拓篇】

    问题12:执业后如何提高办案经验,增加案源途径?

    答:办案经验的提高是一个积累过程,积累的范围也是非常广泛的。前提是,你要尽可能多地参与案件办理,这和执业年限并无必然联系。律师也同样,一年办十起案件的律师和办数十起案件的律师,在与当事人交谈时,他们给人的经验感和自信度是完全不一样的。

    增加案源途径,这个问题被提起无数次。有一点我要提醒你们的是,永远不要以收费高低来评价你的客户或案件的价值。我在香港HASTINGS & CO. 律所实习时,同事告诉我一个被作为教训记取的故事,律所历史上曾经因为嫌弃收费低而拒绝了一家客户的聘请,而这家客户就是现在的HSBC(香港汇丰银行)。请记住你现有的或者唯一的客户,是你最好的推广者。不要让收费成为你们谈论客户、评价客户的唯一话题,而是要利用各种机会展现你的才智,让客户留下对你的深刻印象。除此之外,同行推荐也是非常重要的案源拓宽途径。

    问题13:律师服务流程化与产品化的关键点是什么?

    答:首先对这两个词的定义我不是很清楚,流程化和产品化是什么概念,如果前者是指执业行为的规范化,那是执业的最低要求;如果后者是指服务内容固定化,那毫无意义。律师的法律服务不能像工业化流水线那样批量化出产品,这对于法律人的创造性思维与智慧是一种贬低和误导。其次,我对法律服务内容被人为地标签化、格式化不是很赞同,现在冒出的很多新概念,新名词,要先搞清楚它的具体含义是什么,其实际意义在哪里。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在这个信息量爆棚的时代,我们在灌输与被灌输着各种观点与理念,有多少时间是留给自己观察与思考,形成我们自己的思想的?对于任何新事物不加观察与思考而盲目跟风,与封固自守而不思进取同样是不可取的。如果一定要对法律执业的关键点作言简意赅的表述,那么就是四个字:规范、质量。

【团队建设篇】

    问题14:青年律师是否应该加入团队和如何选择团队?

    答:无论你是否强大到自己能够组建一支团队,你都应该学会如何与同事合作,律师不是独行侠,即使你今后想做一名个人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你也孤掌难鸣。对于第二个问题,我想知道你的问题重点是什么?这应该更多和选择专业方向有关,而且大多数情况下不是你选择团队,而是团队选择你。如果从尽快融入团队的角度考虑,那么工作习惯、工作作风、和谐度与融入时间都是需要你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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