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萧山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杭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会员奖励办法》),现将市律协2017年度会员奖励推荐工作的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个人会员符合《会员奖励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之一,团体会员符合第八条规定的条件之一的,由所在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协推荐。
二、推荐材料
(一)2017年度会员奖励推荐表(见附件二、三);
(二)推荐会员事迹材料(参照推荐条件);
(三)与推荐条件相关的各种证明材料(如获得的荣誉证书、案例材料、积极参政议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材料均用A4纸装订成册。推荐表、事迹材料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三、推荐要求
请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萧山分会、各律师事务所接通知后,积极推荐符合奖励条件的会员,并将推荐材料于12月25日前上报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联系人:沈晓萍、董亚珍 电话:87557306、87555127
邮 箱:hzlxhyb@hzlawyer.net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