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揭晓结果,六和所高级合伙人姚建彪律师担任辩护的“百名红通”1号杨秀珠回国受审案入选。
“百名红通”1号杨秀珠回国受审案介绍
基本案情:1996年12月至1999年5月,被告人杨秀珠利用担任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温州市市长助理、副市长、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款共计人民币1904.5155万元;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5.43万元。
2017年10月13日,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百名红通”1号人员杨秀珠贪污、受贿案。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杨秀珠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杨秀珠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追缴杨秀珠贪污、受贿所得人民币二千六百三十九万九千四百五十五元。
入选理由:作为“百名红通”1号人物受审案件,本案受到国际国内社会高度关注。杨秀珠外逃历经13年,窜逃6个国家,3次申请政治避难,最终选择无条件回国投案。杨秀珠回国受审案中,人民法院坚持追逃追赃并重,实现了“人赃俱获,罪罚兼备”的工作目标。对杨秀珠的判决,既严格依照法律,又兑现了追逃追赃政策,以大国司法的作为和担当宣告了海外不是法外,海外不是避罪天堂,对潜在外逃人员和已潜逃在外人员形成有力震慑,把国家反腐工作推动进入一个新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