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司法局,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萧山分会,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落实《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实施“名所名品名律师”培育工程的实施意见》,引导律师事务所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根据《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办法》(杭律【2016】17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申报办法
(一)申报: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律师事务所按照《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办法》和《杭州市规范化管理律师事务所创建标准》(杭律【2016】17号)的有关规定,将申报表和相应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实地检查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核: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实行动态管理,凡已获得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称号的,每两年复核一次。2016年度获得“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 称号的56家律师事务所,需将复核表和《杭州市规范化律师事务所创建标准》自评表一式一份报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会员部。复核采取书面审查与个别实地复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工作要求
各主管司法局和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和萧山分会要加强规范化律师事务所的培育,积极做好属地所申报指导和复核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创建标准,查遗补漏,开展自查、自评和申报(复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
联系人: 沈晓萍、胡敏佳
联系电话:87557306、87555127
电子邮箱:hzlxhyb@hzlawyer.net
杭州市司法局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