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浙江省司法厅印发的《关于建立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浙司办〔2018〕4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按照要求及时申报。
一、工作要求。各律师事务所要高度涉外律师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好涉外律师申报工作。
二、注意事项。请务必在6月5日前向各主管司法局报送纸质和电子申报材料,其中附件1的《涉外律师人才申请表》需要严格按照填写说明据实填写,该《申请表》的六个附件均需提交纸质版与电子版,其中附件一至三需提交PDF格式电子版,附件五、六需提交WORD格式电子版,其中的申报人个人简介将作为编写涉外律师人才名册的内容公开发布,供有关部门和企业查阅,请认真、如实填写。同时,督促检查各申报律师务必填写附件3《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推荐信息汇总表》中的2013年-2017年业务数量。
三、汇总表格。请各所汇总附件2《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库申报及推荐情况表》和附件3《浙江省涉外律师人才推荐信息汇总表》一并上报各主管司法局。市直所将申报材料报送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市司法局蔡光明,电话:85256530;
市律师协会业务部邹艺楠,电话:87555129,邮箱:hzlxywb@hzlawyer.net。
杭州市司法局
2018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