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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赴重庆考察交流报告
来源:纪律部 发表时间:2018-05-25 浏览:7371 分享:

    为了更好的做好纪律与惩戒工作,学习借鉴兄弟协会在投诉查处和纪律惩戒教育方面的先进经验、成熟做法,2018年5月18日—21日由市律协副会长、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主任刘恩带领江干区联络处负责人章又南、市律协副秘书长余素珍、西湖分会分管投诉副会长胡波及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委员李亚成、袁永明、徐晓明、陈勇、夏德忠、郑舒木、李小文,秘书处纪律部副主任贺宁等12人赴重庆市律协就纪律与惩戒工作进行考察交流。重庆市律协副会长陈昊、秘书长刘建华、副秘书长唐榜贵、惩戒委员会副主任谢鹏等热情接待了考察团一行。

    在重庆考察期间,与重庆市律协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走访了两家律师事务所,考察交流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一、重庆市律师协会基本情况

    重庆是我国四个直辖市之一,也是西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人口众多、经济发达,为律师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截止2017年底重庆市共有执业律师9700余名,律所800多家。律协共有理事59名,其中:会长1名,副会长6名;设有监事会,共有监事7名,其中:监事长1名,副监事长2名。重庆市律协共设11个专门工作委员会及16个专业委员会,秘书处设5个部门对应相应委员会开展工作。

    二、重庆市律师协会纪律与惩戒工作概况

   (一)机构设置

    重庆市律师协会设惩戒委员会负责协会的投诉查处及纪律惩戒工作,惩戒委员会共有委员15名,设主任1名(由分管副会长兼任),副主任4名,委员中含司法行政人员一名。惩戒委员会之外另设有调查员20名,在投诉案件需调查时由具体案件负责委员进行指定对案件进行调查。

   (二)工作机制

    惩戒委员会下设投诉受理查处中心,负责惩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日常投诉接待由秘书处会员部工作人员负责,会员部接到投诉人的电话、邮件及来访材料后进行登记,对电话、邮件投诉告知投诉人提交书面材料及证据,然后对投诉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会员部对投诉材料进行初审之后进行分类处理,对于可以调解的案件协助调查员进行调解,对于无法调解的又符合立案条件的进入立案程序调查处理,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做不予立案处理。立案的审批由惩戒委员会主任委托四位副主任轮流进行,立案后确定一位委员承办案件,由承办委员根据案情决定是否需要调查,如需调查则指定两名调查员进行调查。调查终结之后由承办委员署名提出处理意见由惩戒委员会全体讨论后决定处理。

   (三)制度建设

    重庆市律协为了做好惩戒工作,规范调查员的工作流程及处分信息的通报,制定了《重庆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调查员工作规则(试行)》及《重庆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规行为处分信息通报暂行办法》,分别于2013年开始施行。两个制度的施行使重庆市律协投诉查处中的调查和纪律惩戒处分信息的通报有规可依,极大的提高了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也使处分信息更好的警示和教育了其他律师,对行业的良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四)工作经验

    1.投诉查处与纪律惩戒工作是关乎行业形象的大事,一定要常抓不懈,做好投诉查处和纪律惩戒工作既要惩戒也要保护,对于恶意投诉的要充分保护律师的合法权益,对于违规违纪的要严惩不贷,坚决维护行业的形象,维护依法执业律师的利益;

    2.充分调动律所的积极性,从源头使律师认识到违规执业的危害性,由各律所组织律师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使每个律师都将规则吃透记熟,在实际工作中防微杜渐,坚决抵制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

    3.秘书处做好服务分流工作,投诉接待是秘书处的一项重要职能,在接待投诉时如何分辨、判断投诉人的意图及律师是否违规是决定惩戒委员会处理案件的关键因素。如果投诉事项不涉及违规要做好疏导说服工作,争取使投诉人撤回投诉;如果投诉事项可以调解而被投诉人不涉及违规,尽量协助委员做好说服调解工作。通过以上步骤使进入立案调查的案件数量大幅减少,再通过立案调查,协助惩戒委员会尽快处理投诉,提高惩戒工作效率。

    三、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概况

    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志和智所”)成立于1998年,是一家由留美学者、资深律师领衔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80余人。该所采取合伙制团队化、专业化运行模式,擅长处理金融、证券、保险、合同、破产、海事海商、房地产、建筑工程、公司事务、劳动合同、诉讼执行等法律事务。团队模式采取按专业化分工组建律师服务团队,团队内部运行均采取团队负责人、骨干律师、助理律师三级管控,能够高质量、高效率地对客户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

    志和智所管理制度有三大特色:一是多元化合伙合作管理体制。在此体制下,每一个志和智人,从创始合伙人到文员,从职业管理人到律师助理,都是志和智团队“文化-利益共同体”的平等而不可或缺一员。多元化的投资、合伙、合作体制,由全体投资合伙合作的伙伴们共同制定,向每一个希望以适合自己的方式与志和智共谋发展的成员开放。二是人才资源管理制度。人才资源是志和智最根本的资源。内外各类人才资源的整合是志和智最长远的资源整合。志和智是自由职业者的自律性联盟,是享有充分自主、分享资源与合作成果的律师之家,志和智倡导平等和睦、互助、共享、友爱、幸福的律所文化理念,让每一位同事都成为大家庭的一份子。三是投入分配制度。智力劳动投入是志和智最重要的投入。管理、推广、培训、公益工作与业务创收具有同等重要价值。服务品牌专业化与职业操守是志和智最大的无形资产。志和智不认同“高提成引进人才”,“分光吃光”的付酬、分红做法。志和智注重投入分配与积累发展的平衡。志和智实行“按劳动分配为主,按出资分配为辅”的投资合作分红制度。依此制度,不出资的合作律师亦享有分红的机会和权利。

    志和智所通过律所文化的认同,给律师提供广阔的发展平台,使律师避免出现为了短期利益而发生铤而走险的想法,同时也按照重庆市律协的要求,加强律师对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则的教育学习,整体杜绝发生违规情况的发生。此外,志和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模式非常有特色的,值得借鉴。在合伙人会议下设管理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好和监督委员会,分别负责决策、执行和监督,结构与分工非常合理。尤其是执行委员会由助理、行政、年轻律师及合伙人组成,负责执行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汇报结果及提交决策议案参考,既提高的事务所决策落地执行效率,又锻炼了年轻人,倡导了参与事务所管理的热情,提高民主氛围,更有利储备、发现和培养后备管理合伙人。

    四、中豪律师事务所概况

    中豪律师事务所(下称中豪所)成立于1997年,2006年成为司法部批准试点的第二家全国性律师集团,经过21年的发展,中豪所已成为中国律师业中领先并致力于拓展境外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之一。中豪所管理总部设在上海,在北京、成都、重庆、贵阳、香港、纽约设有办公室。籍此,中豪所法律服务的地理范围可覆盖到国内主要中心城市并延伸至境外。中豪所拥有30多名合伙人,逾200名执业律师和专业人员,均毕业于国内外著名法学院校,其中不乏法学博士和拥有多国律师职业资格的涉外型律师。
    为了培养一支令顾客充分信任的高素质律师团队,不仅注重从一流的法学院选择优秀人才,而且成立了中豪律师培训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培训体系,为所有员工持续提供实务指导及充满前景的发展空间。多年来,以精湛的专业知识、丰富的执业经验、团队化的服务和良好的职业操守,赢得了国内外客户的广泛赞誉与信赖。
  中豪所在银行、保险、证券发行、公司设立与改制、并购及重组、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外商投资、项目融资、风险投资基金、互联网、知识产权方面有着突出的领先地位。实行公司化的管理,在工资制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法律领域设立专业的律师团队,在强调专业化分工的同时,亦可随时为客户召集不同专业部门的律师,以团队协作的方式提供多领域的法律服务。
    中豪所拥有网上服务查询系统。客户可随时登录中豪网站并凭借各自的用户名与密码,查询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最新进展及内容。中豪所还为客户定期寄送律师服务清单,帮助客户实时了解律师服务的方式、内容及进程,有效地监督服务质量。与此同时,率先尝试网上咨询和在线委托等新兴的服务模式。

    中豪所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律所收结案及后期服务实现全程客户可视化操作,使客户可以及时了解律师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过程,及时对律师的服务水平做出评价,杜绝发生律师代理不尽责的情况。

    五、考察工作成果

    通过本次考察使全体参加成员对做好律师投诉查处及纪律惩戒工作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对于如何做好今后的工作有很大帮助,同时通过对几家律所的走访参观,对于不同律所的管理方式和文化加深了解,对规范执业和更好的服务客户有了新的认识。

   (一)纪律惩戒工作的宣传学习应做为重点工作。充分了解行业规则的规定是避免律师违反规定执业的有效手段,避免律师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首先要让律师明白规则里哪些是禁止的,哪些是需注意的,做到这一点就要让全体律师充分了解行业规则的规定。重庆市律协的做法是通过律所主任及惩戒委委员,带领各自律所的律师充分学习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行业规则,把规定和规则学懂吃透,在执业中随时可以对照,对于违规行为随时发现,随时杜绝。

    我会在今后的工作中也应加强宣传和学习工作,动员全市律所主任在各自所内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特别是对于新执业律师更要将学习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作为一门必修课,从执业之始就做到勿以事小而为之,警钟长鸣。

   (二)对处分信息及时分情况通报。重庆市律协对律师或律所因违规行为受到行业处分,通过律师行业内部业务受理平台向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内部进行通报,但对于公开谴责以上的处分,将通过重庆律师杂志和有关报刊对外公开通报,必要时通过新闻通气会等方式向新闻媒体发布。重庆律协对处分的通报明确了撤回时间,对训诫处分的撤回为6个月,对通报批评的撤回为1年,对公开谴责的撤回为2年,对取消会员资格的撤回为3年。我会虽然也有处分信息的公示行为,但未制定具体的制度,特别是向社会媒体通报违法违规情况严重的情形未设定,同时对发布的撤回无明确规定,都需要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逐步明确。

    (三)双方将加强在利益冲突代理案件处理上的沟通交流。近年来,利益冲突代理案件占到双方投诉的重大比例,对于此类案件的认定除了中华全国律协《律师职业行为规范》中所认定的12种情形外,其他需要凭执业经验和行业常识判断的案件认定难度很大。双方一致认为应加强案例的归纳总结,并制定操作指引,对已明确的利益冲突代理情形进行汇总,加大向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进行宣传,减少利益冲突代理情形发生。同时建立研讨交流机制,对于双方遇到的疑难案例可以共同研究,以便使对方在今后遇到相同案件时快速处理。

   (四)秘书处与惩戒委的配合协作。秘书处作为日常的工作机构与惩戒委作为案件处理机构应密切配合,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分明、协同配合,高效率的处理投诉查处,提高纪律惩戒的时效性。惩戒委员会是律协所有专门委员会工作量最大的,如何调动委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委员能充分利用工作之余的时间做好惩戒工作,秘书处的协调保障职能至关重要。秘书处工作人员应充分了解投诉查处及纪律惩戒工作流程,了解法律法规及行业规则的规定,及时为委员的工作提供帮助。委员要严格按照规则所规定的案件办理时间及时处理案件,以按时对投诉案件作出处理。

   (五)律所应做好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律所作为防范律师违规的第一道防线,可以从制度层面及加强教育两个方面入手。制度层面一是要严格收结案制度,杜绝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的发生;二是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统筛查利益冲突情形及为客户提供服务进度查询。中豪所通过开通网上服务查询系统,使客户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提供法律服务的最新进展及内容,通过寄送律师服务清单帮助客户实时了解律师服务的方式、内容,可以充分避免出现律师代理不尽责的投诉,也为投诉后调查处理提供充分的依据。加强教育方面要做好所有律师对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习,同时加强对处分案例的学习通报,对新进入实习律师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学习作为最重要的考察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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