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司法局,市直各律师事务所:
按照杭司政【2018】18号文件精神,2018年律师职称初级初定网上申报工作已经结束,在网上申报过程中,我们接到电话咨询反映,少部分已具有其他职称系列资格的人员,无法通过市职称系统进行四级律师职称初定网上申报。基于这个问题,经向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请示答复,同意这类人员以认定的方式进行申报。为解决这一问题,市局重新开通网上申报通道,专门受理这类情况的人员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及时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申报材料、材料报送等均参照《关于做好2018年律师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杭司政【2018】18号)执行。其他人员的申报不再予以受理。
杭州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