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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廉洁好家风”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18-05-29 浏览:6671 分享:


市律协各联络处、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坚定担当奉献的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开创“清廉司法”建设新篇章。经研究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之际,开展“廉洁好家风”标兵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的基本条件

    信念坚定,对党忠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四讲四有”,模范遵守党章,自觉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自我要求严格,廉洁从政表现突出,能用自身廉洁行为感染周围党员群众,具有较高的群众认可度。“廉洁好家风”传承浓厚,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家庭廉洁氛围浓郁。

    二、表彰方式

    “七一”前夕,市司法局党委将对局系统“廉洁好家风”标兵作出表彰决定,对受表彰的标兵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杭州司法”“廉洁杭州”微博和微信公信号等平台进行宣传。

    三、报送材料

    “廉洁好家风”标兵推荐审批表(附件)电子版及纸质材料各1份,其中个人推荐审批表请粘贴2寸无边框近期免冠正面彩照1张(或彩色打印)。推荐工作6月5日前完成。

    上述材料报送邮箱:hzlxywb@hzlawyer.net,未明事宜,请与市律协业务部联系,联系电话:87557379。

    附件:“廉洁好家风”标兵推荐审批表.doc

 

杭州市律师协会党委

2018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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