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职律师所在单位:
根据《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职律师的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由各市律师协会负责。近期,浙江省律师协会下发了《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及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浙律协〔2018〕12号),现结合杭州实际,就有关年度考核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工作
(一)考核时间
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7月18日。
(二)考核对象
2018年1月1日前领证的全市公职律师。
(三)考核内容
公职律师在2017年度遵守法律法规、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情况;开展日常法律服务工作情况;完成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等。
(四)应提交的材料
1.《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
2.《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见附件2);
3.本单位出具的完成2017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证明;
4.律师工作证。
(五)考核程序和工作要求
1.公职律师应如实填写《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由所在单位作出鉴定意见。
2.市律师协会参照《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相关手续。考核结果上报市司法局备案,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
3.各公职律师所在单位统计在岗公职律师人数,填写《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及时通知已退休或调离公职律师岗位的人员办理注销手续。
4.公职律师不按规定参加执业年度考核的,按照《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处理。
5.考核期间,所在单位(部门)统一将考核材料寄送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6.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市律师协会将考核结果在“浙江省律师综合管理平台”予以不少于七日公示,公示期满后各单位统一到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盖备案章。
二、收缴会费工作
(一)会费标准
1.会费收缴标准参照《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应缴个人会费2000元/人。
(二)收缴时间、方式
1.时间:6月19日至7月18日。
2.方式:网银、电汇或支票形式。
请公职律师所在单位填写公职律师会费清单(见附件3)报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汇款时请注明单位名称。
(三)会费的使用和保障
会费将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省、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用于会员培训、交流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工作支出,会费使用由理事会决定,并实行会费预算、决算制度。请公职律师所在单位为缴纳会费提供保障和支持。
三、有关事项联系人及方式
年度考核:沈晓萍 电话:87557306 QQ:19993296
胡敏佳 电话:87555127 QQ:226713522
会费收缴:韩晓红 电话:87555128 QQ:183458716
市律协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07号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0楼
市律师协会账户
户 名:杭州市律师协会
账 号:201000132850415
开户行:杭州联合银行四季青支行
附件1 公职律师考核登记表.doc
附件2 公职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doc
附件3 公职律师会费清单.doc
附件4:浙江省律师协会12号关于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及会费收缴工作的通知.pdf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