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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韵所受邀为金华市宣传文化系统讲授
《当代文明与法治思维》
来源:星韵所 发表时间:2018-09-17 浏览:1794 分享:


    9月14日下午,星韵所主任吴清旺博士金华市委宣传部的邀请主讲《当代文明与法治思维——以民法总则为视角》。参加本次讲座的主要有来自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联、市文物局、金华日报社等金华市宣传文化系统各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吴律师结合大量的案例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法治思维和文明社会、民法总则的制定、民法总则的九个热点问题以及对未来的展望等四个方面深入剖析了当代法治思维对政府工作的重要性。

    社会文明与法治思维密切相关。吴律师指出,民商法是否发达是判断一个社会现代化程度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尺。文明的社会必然是一个人格能够得到尊重、权利能够得到保护、规则能够得到遵守的社会。2003年陕西延安“黄碟案”曾轰动全国,吴律师以此案为例向大家讲述了公权力的边界问题,引导大家去思考该如何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吴律师还以《毛主席去安源》油画案为例,讲到政治思维和法律思维的博弈。近日,“金华小伙扶老人被讹”案闹得沸沸扬扬,吴律师以此为切入点,讲述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宪法”,是规定私权的宪法。自2017年《民法总则》通过以来,全社会对于民法典出台的期望更加殷切。现阶段,民法总则、合同法、物权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各单行法已基本完善,预计2020年我国民法典将正式出台。从全世界范围来看,民法典的鼻祖当属1804年《拿破仑民法典》。我国民法典的编撰最早可以追溯到1907年的《大清民律草案》。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先后五次启动了民法典的编撰。

    胎儿受伤,索赔主体是谁?未成年人受到性侵害,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在危急情况下自愿施救导致受助人受损,救助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这些看似寻常的问题,在民法的领域内都值得探讨和研究。吴律师结合彭宇案、墓碑更名案、昆山龙哥被杀案、徐玉玉电信诈骗案等一系列热点案例,从道德、风俗、习惯与法律,监护,胎儿的权利保护,民事责任优先,英烈条款,好人条款与见义勇为,个人信息权,诉讼时效以及民法总则确立的新的民事主体分类等九个方面阐述了民法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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