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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法律服务行业开展
公章管理及使用情况随机检查的通知
来源:市司法局 发表时间:2018-11-01 浏览:4283 分享:

 

各区、县(市)司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司法局,市直属各律师事务所:

    为提高法律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的监管,根据《杭州市司法局关于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实施意见》(杭司〔2016〕108号)和工作实际,现将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部署如下:

    一、检查事项和内容
    检查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章及业务用章使用情况。公章及及业务用章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内容是否合法合规;公章及及业务用章是否依法依规使用。

    二、检查对象抽取
    由各区、县(市)局和市局律师管理处从检查对象中随机抽取,抽查比例不低于20%。
    各区、县(市)司法局可以根据“双随机”抽查对象机构不少于30%、个人不少于10%的工作要求,结合年度考核抽查的情况,自行调整抽查比例。

    三、检查方式
    原则上采取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取律师事务所部分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所部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近期内办理(包括已办结及正在办理)的案件,结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及档案资料,查看收案收费登记、委托合同、公函(包括律师函)或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印章使用登记记录等材料,评判公章使用是否合法合规、律师及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是否规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检查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并由检查对象签章,检查记录应予以归档,各区、县(市)司法局对检查情况要进行通报并公布。
    (二)各区、县(市)司法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责令限期整改,构成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依法移送市局或市律师协会进行惩处。
    (三)各区、县(市)司法局12月1日前将检查情况汇总表及本次检查总结报市局律师管理处。
联系人:唐坚 ,联系电话:85256531。

    附件:1.检查记录表附件1:检查记录表(一所一表).doc
          2.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检查情况汇总表.doc


                                                       杭州市司法局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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