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习变更申请
(一)变更实习机构
1.请根据神州律师网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线下递交纸质材料时还需携带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
(二)变更指导律师
请在“新指导律师执业证”一栏上传新指导律师执业证彩色扫描件。
(三)申请暂停实习
1.请在“证明材料”一栏上传律所盖章后的情况说明彩色扫描件,写明具体暂停原因、暂停月数、以及律所知晓此情况等内容;
2.线下递交纸质材料时还需携带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
(四)申请延期
1.请在“证明材料”一栏上传律所盖章后的情况说明彩色扫描件,写明具体延期原因、延期月数、以及律所知晓此情况等内容;
2.线下递交纸质材料时还需携带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
(五)补办实习证
1.需在市级以上报纸或杭州律师网公示;
(1)模板可参照杭州律师网上的“实习人员实习证遗失公告”;
(2)如需在杭州律师网公示,请通过邮件将“实习人员实习证遗失公告”word版本发至会员部邮箱: hzlxhyb@hzlawyer.net。
2.请在“证明材料”一栏上传公示报纸或杭州律师网公示律所已盖章的“实习人员实习证遗失公告”彩色扫描件;
3.线下补办实习证还需携带遗失公告原件及近期蓝底免冠照片1张(大一寸3*3.8)。
(六)注销实习
1.请在“其他材料”一栏上传离职证明彩色扫描件,“《实习人员注销申请表》(事务所盖章)”一栏无需上传;
2.中共党员请提交相关的党组织转出证明;
3.线下递交纸质材料时还需携带实习证原件及离职证明复印件。
注:实习人员因个人原因申请转所的,应当在其取得实习证满三个月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交回实习证并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重新办理申请实习登记手续,已进行的实习无效。
二、注意事项
(一)初次提交,“申请状态”显示为“受理中”;
(二)市律协会员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请状态”显示“审核中”并同时收到市律协审核通过短信后,则可根据要求携带实习变更申请表(以最终受理的表格为准)及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市律协前台处办理变更。
三、其他事项
(一)线下递交地址
杭州市律师协会 前台处
(二)邮寄信息(务必附上可供联系的邮箱及电话)
收件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07号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0楼 杭州市律师协会 会员部
联系电话:87555308、87555127
邮箱:hzlxhyb@hzlawyer.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