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审议通过了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草案)、财务工作报告(草案),通报了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管理人互助资金提取缴纳情况、互助资金补助情况及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2019年工作计划,聘任了国浩杭州所张丽平律师为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秘书长。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破产审判、管理人履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交流讨论。
夏文杰副庭长通报了2019年中院的工作重点,并对各管理人机构及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提出了三个要求:一是要加快办理普通破产案件和无产可破案件的速度;二是要加强破产管理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操作能力;三是要强化管理人履职的风险防控意识,提高化解风险的能力。
最后,马骏会长总结发言,对与会领导所提出的指导建议表示感谢,并表示协会将在杭州中院的监督领导下开展工作,搭建多种形式的交流平台,创造更多的培训机会,共同致力于市场经济地位的塑造和营商环境的优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