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律师协会主办 《杭州律师》欢迎投稿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联系我们
下载中心
热门文章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 专业委员会 > 行政专业委员会
行政委举办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研讨会
来源:行政委 发表时间:2019-05-06 浏览:6470 分享:


    2019年4月26日,由市律协行政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政委”)举办的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研讨会在市律协大会议室举行。本次研讨会由行政委主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蒋朝镖律师主持,特邀浙江省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财经大学法院院教授张旭勇博士进行专题主讲,由李春燕律师、梅军律师、周伊莎律师及程刚律师就实务问题进行研讨。本次研讨会市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人员及行政委各委员及非委员律师等共计70余人参加。


    本次研讨会内容围绕于2019年4月3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具体条文进行解读,以及对行政管理和行政争议解决产生的重大影响等方面展开讨论。
    本次学习研讨会首先由张旭勇博士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解读,从“确立公开原则后的排除范围”“三需要限制的替代机制”“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不再参照及可能的后果”“申请人提供名称、文号或便于查询的其他特征描述”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与公共利益的冲突平衡”等五个方面,辅之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解读。随后李春燕律师、梅军律师、周伊莎律师及程刚律师切合实务,分别就“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及内部考核机制”“从律师角度解读条例”“解析政府机关内部行为”以及“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与行政诉讼的联系”进行多角度、深层次的研讨并进行案例分享。蒋朝镖律师就研讨人实务分享作精彩点评,同时就其著作的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工作手册与参会人员进行分享。
    在自由发言阶段,本次研讨会邀请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王银江法官分享审判经验及简要评析此次条例的修订,参会人员就对条例修订的理解和实践中遇到的疑惑积极互动、充分交流。
    研讨会的最后,蒋朝镖律师提出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后的专题活动,是市律协行政委积极准备的一项重要工作,参会人员在本次研讨会中收获满满,行政委将计划组织后续专题活动,继续开展行政法及相关方面的学习交流。

[ 下载本页  |  打印  |  关闭 ]  
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编委会 | 工作信箱 | 管理登录
浙ICP备14042401号-1  浙公网安备 33010402004171号
主办单位:杭州市律师协会        技术支持:创搏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