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根据司法部关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开展年度考核及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7月15日止。
二、考核及备案对象
2019年1月1日前领证的全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
三、考核程序和提交的材料
(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如实填写《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表》(附件2),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公职、公司律师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2018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
(二)由各单位统一将考核材料报送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窗口(市民中心L座负一层)。材料包括:《公职律师年度考核表》或《公司律师年度考核表》《2018年度公职律师工作统计汇总表》(附件3)或《2018年度公司律师工作统计汇总表》(附件4)《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5)、律师工作证。
(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办理备案手续。
四、其他要求
(一)年度考核工作由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职能的部门负责。各单位应以年度考核工作为契机,建立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档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年度考核材料将作为其执业档案,由司法行政部门进行保管,请各单位对年度考核材料进行把关。
(二)各单位应履行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的日常管理职责,已退休、辞职或调离原岗位不再参加年度考核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应及时向杭州市司法局申请办理注销手续。
相关表格可通过杭州律师网下载中心下载,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市司法局律工处联系。联系人徐剑、 钟波,联系电话:85230976 ,85256533。
杭州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