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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
书画摄影大赛的通知
来源:市律协会员部 发表时间:2019-08-20 浏览:4083 分享:

 

市律协各联络处、西湖分会、萧山分会、拱墅分会各律师事务所

    伴随着改革开放40年的光辉历程,我国律师制度从无到有,律师队伍从小到大,律师事业实现长足的发展。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从最初的法律顾问处,到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合作律师事务所的出现,再到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兴起,是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和律师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的历史性阶段。为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激励和动员广大律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市律协决定举办“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书画摄影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书画摄影大赛

    二、作品征集对象

   (一)全市各律师事务所;

   (二)全市各位执业律师、实习人员、行政辅助人员;

   (三)市律协各联络处(分会)工作人员。

    三、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紧紧围绕杭州律师事业发展的创新突破、丰硕成果,重点征集1979年律师制度恢复重建初期至今,杭州律师行业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重大历史事件、会议、案件中的场景图片以及代表性人物的珍贵图片。书画摄影作品要求能够表达对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的感悟,展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健全杭州的法制环境而不懈奋斗的精神。

   (二)作品类型及格式

    作品分为书法、绘画、摄影三大类。

  1.书法作品为硬笔、软笔和篆刻,书体不限、形式不限,投稿作品为原件;

   2.绘画作品为油画、水色画、版画、国画等,投稿作品为原件;

   3.摄影作品为胶片或数码作品、黑白或彩色均可,摄影作品可以是单幅照片,也可为组图照片(一组图限6幅以内,须标明顺序号),老照片可使用扫描或拍照的方式达到最大程度的还原,格式为JPG或PNG,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图片不小于5MB,不得采用添加边框等形式对电子照片进行变相装饰,投稿作品原件、电子版均可。

    四、评选流程

   (一)作品报送

    1.作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详见附件),报送作品须配有作品名称及200-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作品名称和说明为完整作品的一部分,可以以压缩包形式上传。

    2.请于9月15日下午5点前,将摄影作品发送到工作邮箱:hzlxhyb@hzlawyer.net(邮件标题以“所名+姓名+作品名称”或“所名+作品名称”命名);书画作品寄送至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并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所名+姓名+作品名称,作品均不装裱。

   (二)作品评选

    市律协成立书画摄影作品评审小组,对参选作品进行评议,评选出优秀作品若干名。

   (三)作品展示

    获奖作品将通过“杭州律师网”和“杭州律协”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并由市律协统一装裱展览于杭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相关活动现场。

    五、其他事项

    (一)参赛作品不涉及国家机密、当事人隐私,封建迷信,不含有种族与宗教歧视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内容。

    (二)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图片仅限于长宽、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相、白平衡等微调整,以绘图软件合成的图片不在参赛范围之内。

    (三)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主办方有权使用或授权主办方使用该作品,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未入选的书法、绘画作品原件将予退还。

    (四)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杭州市律师协会。

    联系人: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 林怡驰

    电  话:87555127

    邮  箱:hzlxhyb@hzlawyer.net

    附:纪念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之书画摄影大赛作品登记表.doc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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