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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学习研讨会的通知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19-12-13 浏览:5843 分享:

 

各位行委会委员、各位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已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并将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对于行政审判和律师实务影响重大,为此,经报市律协同意,市律协行委会组织召开本次学习研讨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行政协议司法解释的学习研讨会。

    二、时间:2019年12月27日(周五)13:30-17:00

    三、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学路618号科技创新中心C号楼10楼浙江王建军律师事务所(可坐2号地铁“人民广场站”B出口往北步行约8分钟)。

    四、主要议程:

   (1)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解读与浙江实务。

    解读人:戴文波法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2)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解读与杭州实务。

    解读人:张波法官,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3)土地行政管理中的行政协议纠纷。

    发言人:黄路,杭州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公职律师。

   (4)律师实务中的行政协议案件办理。

    蒋朝镖律师,市律协行委会主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程  刚律师,市律协行委会副主任、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5)各方参会者们围绕主题作提问、交流。

    五、请全体委员准时参加,欢迎各位感兴趣的律师和朋友们参加,律师参加可计继续学习内容。

    六、联系人:徐孟琬,15158034177,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报名请扫二维码。

    特此通知。

 

杭州市律师协会行政业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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