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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道德纪律委员会机构职能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23-02-08 浏览:5385 分享:

 

    杭州市律师协会道德纪律委员会

    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
   (二)检查和监督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的实施;
   (三)开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培训;
   (四)接受对会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五)对违规违纪的会员进行处分;
  
(六)组织开展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工作;
  
(七)指导和监督各律师工作委员会(分会)开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工作;
  
(八)向理事会提出增补、罢免道德纪律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九)向常务理事会提议召开理事会;
  
(十)理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责。

    主  任:戴梦华 
   
副主任:周庆艺 赵  毅
   
委 员:王晓辉、夏家品、朱清梁、周辛艺(女)、周  毅、陈金峰

    道德纪律委员会下设宣传教育、投诉受理、调查、审理、行风监督等五个工作委员会。 机构设置如下:

    一、宣传教育委员会
    职  责:负责宣传树立杭州律师行业正面形象;组织开展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教育、培训,统计和分析杭州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情况并及时发布行业内警示信息;制订并更新实习律师考核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笔试考卷,开展有关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宣讲交流活动。

    二、投诉受理委员会
    职  责:负责对投诉案件进行初审初查,决定投诉案件是否立案;负责投诉受理阶段的接待、和解与调解工作。
    
    三、调查委员会
   
职  责:负责对立案的投诉案件开展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并提出是否给予处分的建议;负责投诉案件调查阶段的和解、调解工作。
   
    四、审理委员会
   
职  责:负责对受理、立案、调查的程序进行全面审核;对调查结论、处分建议进行审查;提出补充调查的意见或建议;投诉案件的听证,出具审理报告。
   
    五、行风监督委员会
   
职  责:制定和完善律师行业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检查和监督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规范的实施;组织开展律师行业行风监督工作;指导和监督各联络处(分会)开展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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