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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律协道纪委行风监督委进律所走访检查
来源:纪律部 沈晓萍 发表时间:2020-09-22 浏览:2011 分享:



    为深入贯彻省司法厅“扬帆行动”,落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法律服务专项活动的通知》的相关部署。6-9月,市律协道纪委行风监督委主任张亮、副主任蒋怡、姚建彪及全体委员,市律协秘书长沈海鸥、副秘书长余素珍,纪律部主任沈晓萍等相关工作人员分6个检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抽查走访了23家律师事务所。

    重点对律所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执业管理是否规范以及对所内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的组织情况等方面进行了检查。通过这次检查,各小组发现以下问题的存在较为普遍,具有共性,希望各律所予以关注与重视:

    (一)规章制度的制定与执行不够健全完善。从走访情况来看,普遍存在的问题反映在规章制度方面。虽然大部分律所均已形成具有立体的、文字化的规章制度体系。但是,部分律所的规章制度参考的还是过时的标准,已经多年未有更新;部分律所的规章制度流于形式,虽有制度,但未很好的执行,这一点在收结案方面体现的尤为明显; 

    (二)对青年律师的教育和关怀不够。青年律师执业初期,经验不足,存在生活、案源、创收等多方面压力,尤为需要律所或资深律师予以适当的引导和帮助。然而,部分律所对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不够重视,对年轻律师的人文关怀和引导不足。走访时发现,很多律所并未开展系统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或者虽然有过相关学习培训但流于形式; 

   (三)信息化建设方面不够重视。从走访情况来看,还是有部分律所存在无OA系统或未全面使用相关系统的现象。有部分律所认为目前所内人员较少,不需要使用系统,未考虑到律所发展后管理上存在的困难,也未认识到信息化管理系统的运用可以帮助律师、行政人员节约时间成本,更好地实现业务管理的信息化、规范化、流程化;
 

    (四)档案管理不够规范。律所总体上比较重视档案管理,个别律所也有针对性规定留存一定比例的提成,在案件归档后才能提取,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个别律所在案卷归档时,出现必要材料缺失、案卷未及时装订;二是个别律所由于办公面积较小等原因,没有独立的档案室,与其他资料一起存放;三是部分律所档案归档不够规范,收结案表没有合伙人签字,没有附发票复印件,比较多的档案没有办案小结等。

    律师事务所作为律师执业机构,在规范管理和律师执业纪律教育等方面承担着主体责任,市律协道纪委行风监督委拟通过此次检查走访,使律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与规范意识,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教育培训先行,纪律惩戒跟进,监督检查落实”是市律协道纪委的总体工作思路,律师行业风纪风貌的建设有赖于每一位律师的努力,希望我市各律所能响应“扬帆行动”及“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专项行动”号召,强化律师执业纪律教育,共同塑造杭州律师行业良好的风纪风貌,让人民群众认识法律服务的价值,认可律师职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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