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律师单位:
根据《浙江省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司律师执业年度会费收缴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标准
会费收缴标准参照《浙江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及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具体缴纳会费金额见附件1。
二、收缴时间、方式
1.时间:10月9日至10月31日。
2.方式:网银、电汇或支票形式。
三、会费的使用和保障
会费将严格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和省、市律师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用于会员培训、交流和改善律师执业环境等工作支出,会费使用由理事会决定,并实行会费预算、决算制度。请各公司律师单位积极配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会费缴纳工作。
四、有关事项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叶胜男、韩晓红
电 话:87555735 QQ:183458716
市律协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07号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0楼
市律师协会账户
户 名:杭州市律师协会
账 号:201000132850415
开户行:杭州联合银行四季青支行
杭州市律师协会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