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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你的网上立案被法官退回了?——房专委关于案件网上立案流程讲解专题活动综述
来源:杭州律协 发表时间:2020-11-10 浏览:17030 分享:

 

    2020年11月3日下午2点,杭州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在杭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举办了主题为“民商事及执行案件网上立案流程讲解”的讲座活动。本次讲座邀请了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陈辽敏庭长、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宋歌副主任、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执行窗口朱李法官作为主讲嘉宾。杭州市律师协会沈海鸥秘书长及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班子部分成员出席本次活动,五十多位来自各个律所的律师到场参加,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主任吴方荣律师主持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吴主任向所有到场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和律师们致以诚挚的问候和感谢,并表达了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举办本次讲座的初衷。近年来,在法院实行网上立案的背景下,律师在立案的过程中碰到了许多问题,例如立案慢、案件经常被多次退回等,房地产专业委员会也有很多委员反馈此类问题。故本次讲座特邀请在立案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官来为各位律师同仁讲解网上立案过程中的流程以及注意事项,希望律师们在以后的立案过程中能够避免一些常犯错误,更加规范,少走弯路,更加快速地立案。

    之后,沈海鸥秘书长给到场的嘉宾和律师们致辞。沈秘书长对三位法官嘉宾表示隆重的欢迎。对于律师同仁们在网上立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沈秘书长指出,互联网技术是不断完善并改进的,在推行前期难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扰,我们应该以一个包容开放的态度去支持它。沈秘书长还强调了沟通的重要性,律师和法院方面共同努力去解决问题方为正道。最后,沈秘书长预祝本次讲座圆满成功,也希望在场的律师能够把本次讲座的要点和精神传达给其他律师们。

    讲座开始,第一位主讲嘉宾是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宋歌,宋主任的主题是“民商事及行政案件网上立案的流程与注意事项”。

    一、网上立案被退回的常见情形

    宋主任罗列了以下几种常见情形:1、立案时提供的部分材料页码错乱;2、上传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3、材料未按照正常阅读状态上传,有些材料的图片是歪的甚至颠倒的。另外还有一些细节问题也有可能导致立案被退回,如:1、证据材料未上传原件扫描件或证据材料不完整;2、起诉状没有当事人签名或当事人的签名不清晰。宋主任特别指出,网上立案不需要现场签字,但是如果律师上传的是当事人签字的复印件,法官是能够看出来的,所以希望律师提供的委托手续材料应为当事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3、代理人委托书上的案由与起诉状上的案由不一致;4、委托手续上代理人的姓名和公函上律师的姓名不一致。5、事实理由不充分。6、行政案件中一个诉讼诉了多个具体行政行为等。

    二、关于网上立案的操作规程

    宋主任提到,每一个法院对材料的形式要求会有一些细微的区别,建议律师们关注所要立案法院微信公众号里面无纸化立案指南的内容。宋主任以西湖区人民法院为例,现场演示了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

    立案信息登记完成,相关的立案数据会直接发送至浙江法院审判信息系统。法院会以12368平台短信等方式通知立案审查结果。

    三、网上立案的注意事项

   (一)关于内容

    1、诉请

    应当考虑该诉讼请求能否提出。

   (1)有些诉讼请求不属于法院处理范围,不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如:离婚案件中要求对方户口迁出;要求与对方脱离亲生子女关系,等等。

   (2)行政诉讼中要求撤销行政行为、要求确认行政行为违法、要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等法律的具体规定请先阅读法条的具体规定;被诉行为是否是行政行为,是否是可诉的行政行为(受案范围),是否“一行为一诉讼”,请律师先斟酌。

    2、案由和管辖

    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请,当事人应当先明确请求权基础,然后根据请求权基础来确定相应的案由。案由的不同,也有可能会影响到管辖。因此,建议在起诉状上标明案由。

    管辖是整个立案审查阶段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个案的网上立案在该环节不成功,建议根据法官的建议,结合请求权基础、案由等内容,耐心与法官沟通(推荐的做法:合同类案件若在合同中对管辖有所约定,请在上传材料中做好标注或标记,便于法官阅读,提高审查效率)。

    行政案件除专属管辖及级别管辖等规定外,杭州市范围内由区政府复议决定维持案件请关注交叉管辖的规定。

    3、主体

    自然人建议在诉状上标明以下内容(有助于OCR系统识别):姓名、性别、联系电话、民族、身份证号码、所在地址、文书送达地址。

    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系统暂时默认同法人组织)建议在诉状上标明以下内容:单位名称、联系电话、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文书送达地址。

    请标明案件当事人所属镇街情况,便于法官即时录入。

    4、签字和盖章

    起诉状及委托手续均应经当事人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水笔签字。请勿用蓝色笔签字。末页无正文建议标注“此页无正文”后由当事人本人在落款处签名;法人等除末尾盖章外,应盖骑缝章,以保证诉状的真实性与连续性。

    5、保全

    建议不要通过财产保全等方式回避案件的调解,立案庭会对保全的必要性进行严格审查。

    6、涉众型案件

    为保证案件的统一裁量和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建议该类案件诉前先积极与法院沟通,可提高案件办理效率。

    7、时效问题

    部分案件具有时效性(如因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案件、诉讼时效快届满的案件等),因法院审查案件有审查期限,如因起诉材料有误,或向无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立案申请,可能导致各种不利于当事人的后果。建议代理人起诉时打好提前量。

    8、在申请网上立案中存在提起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或者滥用诉权,扰乱网上立案秩序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停止为其提供网上立案服务。

   (二)关于形式

    1、原则要求:建议上传的材料保证规范、完整、清晰、能够正常阅读(如果材料内容多可分为多个文件扫描,不要压缩);

    2、建议上传的材料为原件扫描件(包括起诉状、证据、授权委托材料等);

    3、建议不同的材料分开扫描:起诉状、当事人身份信息、证据等,建议将一份证据作为一个扫描件上传;

    4、建议在证据前附证据清单,标明证据的页码、证明目的等内容;

    5、建议在扫描时将扫描材料按照正常阅读方向摆放,在上传前核对扫描件是否漏页、缺页,是否可正常阅读;

    6、建议在立案阶段将能够提交的证据尽可能提交,若开庭再提交可能导致审理延期;

    7、上传原告身份证时,建议拍摄身份证原件;

    8、若缺少扫描仪器的,建议拍摄起诉材料时,纸张摆正居中,摄像头尽量与纸面平行,保持画面平稳,拍摄材料全貌,尽可能减少背景区域;

    9、请提供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勾选电子送达方式;

    10、移动微法院单个文件最大不超过4M,对于较大的文件可分成多个进行扫描;

    11、建议务必留下准确的联系方式,方便法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律师取得联系,提高沟通效率。

    第二位主讲嘉宾是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执行窗口的朱李法官。朱法官的主题是“浙江法院网申请执行立案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朱法官提到,执行过程中审查类的案子,如执行异议,复议、监督这种审查类的申请,还有恢复执行申请和保全申请,杭州还未实行网上立案,仍然采用线下提交申请和材料的方式。

    执行网上立案的渠道主要是手机上的移动微法院,电脑上的浙江法院网和各个法院设的一体机等自动终端,但这几个渠道的范围有所不同,手机端的移动微法院目前因为小程序的限制,许多案件的执行立案在移动微法院上并不能操作,只能在浙江法院网电脑端上进行操作。朱法官现场演示了执行网上立案的操作流程。

    针对很多律师提出来的执行立案在案件选择界面找不到原审案件的问题,朱法官指出,因为执行案件是有执行依据的,必须是生效的法律文书,诉讼案件在这个界面就必须先引入原来的原审案号才能进行立案。

    如果是仲裁案件,在这个界面,案件性质默认是民商,只要把这里改写成商事仲裁或者是劳动争议仲裁,下面就不需要填写案号,不需要引入原审的案号,就可进行相应的填写和上传。

    如果是诉讼案件,在查询栏中输入当事人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按回车键确认(移动微法院立案按手机完成键)。

    找不到原审案件可能的原因有这几种:1、在诉讼系统中原审案件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信息缺失或与查询栏输入号码不一致。需要注意:输入原审案件任何一个当事人的身份信息都可以进行案件查询;2、原审案件未经原审承办人确认生效。

    最后总结发言的嘉宾是陈辽敏庭长,陈庭长为本次讲座做了精彩的总结。

    首先,针对律师们反映的网上立案慢的问题,陈庭长向大家讲述了目前法院立案窗口的工作现状。实行网上立案之后,法院收到的案件数量陡增,而且由于律师或当事人提交的立案材料不规范以及法官和律师、当事人沟通渠道不顺畅的问题,也影响了法官审核立案材料的速度。希望律师们能加以理解,同时提高立案申请材料的规范性,以加快立案的速度。

    其次陈庭长向大家解释了法院实施无纸化立案的用意是希望律师和当事人能够在家里、在律师事务事务所便可以立上案子,给当事人、律师带来更多便捷,且这也是为了给下一步的智慧化审判奠定基础。虽然目前确实有不完善的地方,但法院方面也在不断倾听律师们的意见,在不断地完善系统,改进工作方式。

    陈庭长还提到了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推动诉前调解的重要性,希望更多的律师参与律师调解工作,并对多家帮助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工作的律所给予了表扬,此外还对虚假诉讼及虚假陈述的风险进行了警示。最后,陈庭长针对在场律师提出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以下列举几个:

    1、被退回的案件再次提交顺序是否会重新排序?

    会重新排序。

    2、移动微法院和浙江法院网立案有什么不同?是否要重复提交?

    一个是手机端,一个是电脑端,只要清晰都可以接受,但是因为有一些拍照的不够清晰,所以建议大家还是用浙江法院网,能够清晰的扫描,而且是原件上传,用PDF格式。

    千万不要重复提交,一旦重复提交,就会造成法官立了两个案子。甚至有人重复提交三次,第一个微法院,第二个法院网,第三个线下再寄一套。因为现在网上立案系统不具有查重的功能,多次重复提交会给法院增加很多麻烦,挤占立案资源。

    3、ODR能否做司法确认?

    可以。ODR整个系统对接了诉前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以后,法院可以做司法确认。

    会议结束时,吴主任向三位法官再次表达了感谢,并指出无纸化立案、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已然是未来的大趋势,对于律师而言,更应当去了解规则并适应规则。在线下立案向网上立案转变的这个过程中确实有阵痛,但阵痛是难免的,需要律师和法官的共同努力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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