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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涉农法律实务研讨会暨市律协第九届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03-09 浏览:1979 分享:

 

各委员、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实习律师: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国计民生。自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三农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不断实现新突破。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做了明确规定。2021年3月1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市律协第九届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特邀请专家就涉农法律实务相关问题进行研讨。同时,为加强委员之间的交流互动,经主任会议讨论决定,召开本专委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1年4月10日(周六)下午13:30—17:15

    二、会议地点:

    杭州市律师协会大会议室(地址:杭州市凤起东路207号中豪五福天地B座1号楼10F)

    三、会议主题:

    涉农法律实务研讨会

    四、会议议程: 

    13:30—13:45  朱俊副主任主持并发言

    13:45—15:45  主题讲座: 《农村土地流转法律问题探析及裁判思路》

    分享嘉宾:郑洪志(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昌化法庭副庭长)

    15:45—16:00  吴桂江主任总结发言

    16:15—17:15  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

    五、与会人员

    1. 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委员;

    2. 非委员的律师、实习律师。

    六、其他事项

    1. 本专委会委员必须参加本次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需向报名联系人提前5天请假。

    2. 其他非委员律师及实习律师报名的,须于2021年3月31日12时前将“姓名-执业律所-联系方式”信息以短信或微信的形式发至报名联系人。

    报名联系人:赵婷婷律师,电话15158130931(手机微信同号)。

    3. 报名成功后请务必准时出席本次会议。如确因特殊情况临时不能参加会议的,请务必于2021年4月2日12时前向报名联系人请假;报名成功后既不请假又不到场的按照缺席处理,将取消本专委会下一场活动报名资格。

 

杭州市律师协会农业农村专业委员会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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