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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律协、杭律学院成功举办“《新刑诉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
来源:业务部 周可婧 编辑:业务部 周可婧 审核:冯媛园 发表时间:2021-03-29 浏览:1874 分享:

    2021年3月28日,杭州律协、杭律学院在杭州之江饭店主楼五楼千人会堂举办“《新刑诉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专题培训,全市律师共计1000余人参加培训。本次培训分别由市律协副会长、教培委主任周春,教培委副主任王欣主持,特邀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原庭长、二级高级法官朱军、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高艳东作专题培训。

    周春副会长作致辞讲话。他指出,教育培训工作是杭州律师协会、杭律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新刑诉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十一)》等刑事法律法规的颁布给律师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挑战和机遇。杭州律协、杭律学院特组织本次线下培训,旨在提升参会律师的理论水平及执业能力。希望各位律师做好充分准备迎接刑事辩护的春天,迎接法治建设的春天。

    上午,朱军法官以《刑事诉讼法新司法解释要点——结合律师辩护实务若干问题展开》为题,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查阅摘抄案卷的保密要求、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非法证据排除、审理期限等问题进行了深度解析。他的授课紧密联系立法和司法实践,要点详实、解读全面、重点突出,贴近司法实际,结合辩护实务,对于律师代理刑事案件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下午,高艳东教授作《刑法修正案(十一)主要内容暨修法新趋势中对律师刑辩的影响》的主题授课,就《刑法修正案(十一)》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条文进行了深入解读。高教授从理论的视角出发,指明刑法立法存在的扩张趋势,对下调刑事责任年龄、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加大公共卫生安全保护力度、严惩金融乱象等修改内容进行法理和学理上的阐释。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增加和修改的条文涉及刑事辩护的方方面面,将给刑事辩护带来重大影响和实质变化,亟需加以关注和研究。杭州律协、杭律学院高度关注律师培训需求,精心组织并安排培训课程及培训讲师,旨在从学理和实务两个角度提升我市律师行业对刑事辩护的理论研究能力及法律服务水平。市律协组织的本次培训得到了与会学习者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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