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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协开展“一码解纠纷”调解专题培训
来源:业务部 赵梓涵 编辑:业务部 宋晨升 审核:冯媛园 发表时间:2021-05-19 浏览:1868 分享:

 

    为进一步规范商事调解,推进律师调解市场化进程,5月18日上午,“一码解纠纷”调解专题培训在市律协大会议室召开。杭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郎长华,立案一庭庭长陈辽敏、副庭长危薇;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二级巡视员、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王正航,律工处处长丁洁;市律协会长沈田丰、副会长沈向明等领导出席培训。本次培训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由市律协秘书长沈海鸥主持,全市六十家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负责人参加现场培训,线上共计1500余人次观看培训直播。

    培训伊始,北明软件ODR创新中心副总监董娜以《一码解纠纷律师调解模块操作培训》为题,演示了调解平台各个端口的操作流程。市律协副秘书长冯媛园以《法院引导类案件在浙江ODR平台一码解纠纷上的工作指引》为题,介绍了调解程序、监督机制及考评机制。

    沈田丰会长代表杭州律师行业向司法行政与杭州法院系统对于律师调解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并强调了律师调解工作的六个“新”:新的思维模式、新的业务领域、新的工作方法、新的市场环境、新的社会责任、新的管理空间,倡导我市律师对调解这个新领域,做好充分准备,以一个引导者的身份来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王正航局长对杭州律师调解工作的稳步推进予以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希望广大律师能以更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娴熟的调解技能、更加卓越的调解成果参与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来。二是利用好现有资源,不断夯实律师调解的根基,扩大律师调解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三是律师要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律师调解服务。

    郎长华副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推动律师参与商事调解是发扬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之一。一是要坚持依法调解,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坚持平等自愿,要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尊重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程序的选择权。三是要坚持调解中立,不得有偏向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言行,维护调解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四是要坚持调解保密,除当事人一致同意或法律另有规定的外,调解事项、调解过程、调解协议内容等一律不公开,不得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一码解纠纷”是数字赋能多元解纷的生动实践。在法治建设大步前进的今天,商事纠纷律师调解市场化方向的开启将是律师融入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的新探索。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更需要顺应时代潮流,为持续推进律师调解的市场化解纷机制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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