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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顾委“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一点二面三覆盖的法律讲座”线上及线下分享活动会议综述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务)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05-20 浏览:2687 分享:

 

    针对现今企业及行业的迅速发展,结合律师行业对各行业的企业法律顾问服务的实务,更好地为各行业各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顾问服务,2021年5月18日(周二)下午,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务)专业委员会于市律协大会议室、小鹅通线上平台举办“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一点二面三覆盖的法律讲座”线上及线下分享会。本次讲座由企顾委主任汤云周律师主持,并邀请到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黄伟律师、浙江铁券律师事务所于立群律师、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林景行律师作为分享嘉宾。

    本次讲座的三位分享嘉宾围绕“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一点二面三覆盖”这个大方向,分别带来了三个主题,讲座主要内容如下:

    一、电商行业的法律服务漫谈

    黄伟律师以电商行业的法律服务漫谈为主题,从传统电商、直播电商、新型融合电商、行业理解及展望四个方面展开讲解。传统电商并非是指这种业务很老而是指这种形态出现的比较久,主要涉及到B2B、B2C、S2B2B。常见B2C比如淘宝、京东、苏宁等。B2C平台的合规法律服务范围可能会涉及到:入驻规则、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的合规审核等方面。黄律师重点介绍了直播电商这一当下非常受关注的新兴领域,首先是要区分主体,主要包括MCN机构、直播基地、主播/网红、代运营公司。针对上述三主体,分别详细展开对合规法律服务的介绍,对于MCN机构而言,合规法律服务范围可能会包括虚假宣传;红人的签约、履约管理等。对于主播/网红而言,可能涉及到:签约、解约谈判合作模式设计;账号管理等。对于直播基地、代运营公司而言,主要包括:产品供应链端的上下游链条梳理、合规;产品标签、标识、备案的合规;产品的营销合规;知识产权的保护、维权。之后,黄律师简单介绍了新型融合电商,这是指电商的发展越来越快,随着变现路径的不断丰富,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电商模式。黄律师主要分享了数据合规这一块的内容,主要涉及到运营、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交叉频繁。

    最后,黄律师认为电商行业创新和实践的特性比较强,问题新、场景新且多变、法律新,要理解、吃透行业特性及变化,结合行业变迁,对法律服务进行实时的升级迭代,黄律师鼓励年轻律师去挑战和探索。

    二、关于申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的简要介绍

    于立群律师首先分享了私募汇APP及基金惠APP这两个APP,这是对于律师查询私募基金管理及相应法律规则提供极大便利的检索工具。于律师认为在申请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服务过程中的一点二面三覆盖,首先,要遵循宁缺勿滥的原则,在登记标的的选择过程中,一定要筛选好标的。其次,在登记之前,于律师建议提供服务的团队要是固定的,同时形成专业的配合,这样才能更好地度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存在的问题进行披露;在登记之后一定要聘请专业人士内核方面登记后的跟踪服务。三覆盖指的是,服务过程全覆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辅助申请人准备相应的资料,完成申请人登记;在申请人完成登记后,可以配合申请人完成基金备案的登记;在募投管退过程中亦可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

    于律师介绍了中基协要求律师事务所提供背书的背景,这是由于实务中有人滥用中国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非法自我增信,甚至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私募基金行业鱼龙混杂、良莠不齐;有些机构法律意识淡薄、合规意识缺乏,没有按规定持续履行私募基金信息报告义务,以及违法违规经营运作等。基于此,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发生了变化。新申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已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发生部分重大事项变更,需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提交中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这同时也要求律师事务所需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为一家被不予登记机构提供登记服务,且出具了肯定性结论意见的,中基协将通过电话沟通、现场约谈等多种途径及时提醒该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相关业务的尽职、合规要求等。

    于律师还整理了非证券类的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资料清单,以及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于律师还分享了其做过的法律意见书的目录。最后,于律师通过分享了一则案例,让与会人员更清晰的了解在实务中私募资金的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和实践。

    三、餐饮、酒店行业法律顾问服务

    林景行律师以餐饮、酒店行业法律顾问服务为主题,以案件的代理,法律体检,行业、协会等的推广及口碑为切入点,从对内对外两个方面入手,认为餐饮、酒店行业法律顾问服务覆盖人事、财务、资产三个方面。餐饮、酒店行业的人事特点具有特殊性,一方面体现在员工的流动性(或稳定性)、文化水平差异等等,另一方面体现在公司及行业解除的随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法》以及司法解释、相关政策及地方性法规等继续适用。

    林律师重点介绍了在酒店、餐饮行业法律顾问服务当中,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问题。首先是劳动合同的订立,实务中很多公司的负责人存在试用期不需要签劳动合同的错误概念,法律规定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而言,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注意收集证据了,主要包括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关于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形,林律师特别提醒,在所有的手续齐全之前,不要立即停止缴纳社保。林律师结合实务中承办的案例对劳动用工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让参会人员对此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

    本次讲座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内容丰富,兼顾务实与新颖,感谢三位分享嘉宾带来的精彩的讲解,从三个不同的主题分别对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一点二面三覆盖进行了诠释,本次活动在全体参加人员的热烈讨论中圆满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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