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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专业委员会受邀参加西安仲裁委员会体育商事仲裁院揭牌仪式暨体育法治建设论坛活动
会议综述
来源:体育产业专业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07-27 浏览:1614 分享:

 

    2021年7月23日,西安仲裁委员会体育商事仲裁院揭牌仪式暨体育法治建设论坛在西安浐灞艾美酒店举行,杭州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专业委员会受到参会邀请,楼宇广律师到西安现场参加了会议,且楼宇广律师被西安仲裁委员会体育商事仲裁院聘请为研究员。

    本次会议以“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高水平建设体育商事仲裁制度”为主题,会议由西安仲裁委员会、西安市律师协会主办,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承办。参加本次会议的还有来自十四运会组委会、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司法厅、陕西省体育局、陕西省法学会、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司法局、西安市体育局、西安市法学会等单位的领导,以及全国仲裁法律界、体育界的专家学者、及体育产业企业及体育协会领导,并面向全网现场直播。

    会议议程分上午五个单元和下午五个单元有序展开。上午的会议议程中,先后进行了揭牌仪式(在揭牌仪式上,西安仲裁委员会还与西安市律师协会签订了《共建体育法治高层次平台战略合作协议》)、西安市律师协会与西安仲裁委员会签订了《共建体育法治高层次平台战略合作协议》、领导给研究员颁发聘书、天津体育学院教授于善旭发表主题演讲《全球体育仲裁发展中的中国探索与期待》以及西安体育学院教授郭春玲发表讲话《体育商事仲裁范围相关问题》,两位教授的主题演讲,阐述了在体育商事仲裁的发展探索、期待和相关问题,为体育商事仲裁提供了发展路径和方向。

    下午五个单元的各个单元在主持人的主持下,发言人发表主题言论后,再由点评人进行评议。其中第三单元部分在本次协办单位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雷西萍律师的主持下,点评人西北政法大学副教授张爱国针对两位法律界专家分享的主题内容进行了深入、全面评议。

    西安律协会长姚子奇、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赵夏等现场致辞,邓亚萍(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乒乓球大满贯得主)、巩立姣(女子铅球领军人物、2017年伦敦田径世锦赛女子铅球金牌得主)、宫晓燕(亚洲田径联合会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田径协会反兴奋剂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通过线上致辞。

    邓亚萍说道:“适逢十四运会即将在西安举行,北京冬奥会也在紧锣密鼓筹办当中,西安仲裁委在这样的历史性时刻成立体育商事仲裁院恰逢其时,必将在中国体育事业发展中大有可为。”

    在体育法治论坛环节,众多与会专家、律师围绕体育领域知识产权及其保护研究、体育规则和惯例在体育民商事仲裁中的适用、体育民商事仲裁业务的拓展、涉外体育民商事仲裁体育仲裁、《体育法》修改与体育仲裁、中国体育仲裁与国际体育仲裁的衔接等多个主题进行了主旨发言。于善旭(天津体育学院教授、博导、原副院长、中国法学会体育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天津市法学会体育法学分会会长)、郭春玲(西安体育学院教授、运动休闲学院党总支书记)分别就全球体育仲裁发展中的中国探索与期待,和体育商事仲裁范围相关问题做主旨发言。盈科律师事务所梅向荣律师接受采访时表示:“全运会即将在陕西举行,东京奥运会今天开幕,此时西安仲裁委体育商事仲裁院成立,将为体育领域商事争议解决提供非常好的渠道。十四五期间,我国体育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体育商事仲裁怎么做,西安仲裁委迈出了第一步,必将助力整个体育产业发展,为体育领域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创造新的道路。”

    有关《体育法》修改与体育仲裁的相关内容,引起了参会学者和律师的广泛讨论,重点为以下几点:

    一、在西安仲裁委员会体育商事仲裁院设立之前,我国为什么一直没有设立体育仲裁机构?《体育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国务院曾于1996、1997、2006年三次将《体育仲裁条例》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定为起草调研项目。国务院体育主管部门也曾组织专家起草《体育仲裁条例》,形成了条款文稿。但是根据《立法法》第八条第(十)项规定,仲裁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所以国务院无权设立,国内体育仲裁制度和机构均未建立,《体育仲裁条例》起草工作已经中断多年。推动修改《体育法》或《仲裁法》首选修改《体育法》理由:1.直接:体育的份内事、仲裁的分外事;2.可操作性强:人事、经费、仲裁员选任等。

    二、2021年4月1日《体育法》修改草案人大报送版内容,原条文:体育法第三十二条:在竞技体育活动中发生纠纷,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体育仲裁机构的设立办法和仲裁范围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再无其他内容。此外新增了体育仲裁、体育仲裁范围、体育仲裁委员会、体育仲裁委员会职责、仲裁员资格、用尽内部救济原则、申请时效、仲裁申请、受理、送达、仲裁庭组成、回避、送达和开庭、仲裁员除名、调解前置、裁决的作出、仲裁费用、一裁终局、裁决的执行、裁决的撤销、特别程序等相关内容。此外还有一些重点法条,比如第八十二条的用尽内部救济原则:发生纠纷,应当首先经过体育组织的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处理,对处理结果不服或者未及时处理的可以申请仲裁,由此可以得出以下几点:(1)合法性:确立仲裁前置程序的合法性地位(2)必要性:属于体育纠纷处理链条的第一个环节(3)定性:属于审前程序,不属于体育仲裁机构。另外还有第九十七条的特别程序的规定:需要即时处理的体育赛事活动中参赛资格纠纷、不服体育组织处理产生的纠纷,适用特别程序,还有第八十一条的仲裁员资格规定等。

    三、律师在办理体育类纠纷实务案件过程中要善于发现体育仲裁与商事仲裁、法院审理的区别,探索体育仲裁机制的,帮助建立体育仲裁机构,仲裁员储备条件已经成熟:现在国内已储备了一批具备执行独立体育仲裁能力的专业人才,正在担任CAS体育仲裁员+曾经担任过CAS体育仲裁员的,人数已经超过两位数。体育仲裁机构设立,应利用律师身份积极加入:第八十一条仲裁员资格部分,体育仲裁委员会应当设仲裁员名册,仲裁员应当公道正派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律师执业满八年;(二)担任法官满八年;(三)从事法学、体育学研究或教学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四)从事法律、体育实务满十年。二、在体育仲裁机构设立之前,应利用律师身份积极加入各体育单项组织的前置仲裁委员会: 1.加入前置的仲裁委员会:如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 2.加入纪律处罚委员会;3.加入裁判队伍进行执法。

    四、要把自己经手涉体育和泛体育的案件交由体育仲裁解决,1.将涉体育案件交由体育仲裁解决;2.将泛体育案件尽量约定体育仲裁管辖。第七十八条体育仲裁范围……在体育活动中产生的合同、侵权纠纷,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申请体育仲裁…… 3.可以将反兴奋剂作为体育仲裁制度的尝试,优先开展试点工作。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涉嫌使用兴奋剂的运动员如对处罚结果不服,“可以向体育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之前由于国内没有体育仲裁机构,涉及兴奋剂事件的中国运动员不服处罚时,除了常见的投诉无门之外,个别案件只能按规定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提出仲裁要求,造成CAS这一国际机构仲裁中国国内体育纠纷的局面。最后大家都呼吁:中国体育仲裁,我们已经等了你25年了,体育仲裁该你登场了!

    长久以来,我国体育市场蓬勃发展,体育纠纷解决机制却缺位严重。西安仲裁委员会体育商事仲裁院是全国首家设立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体育商事纠纷的专业机构。西安仲裁委员会汇聚整合体育与法律仲裁专业人才及优质资源,搭建专业平台,以接轨国际体育仲裁规则为目标,充分发挥仲裁在处理体育商事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以仲裁方式首开体育纠纷解决先河,填补了我国体育纠纷外部仲裁的空白。

    西安仲裁委员会与西安市律师协会签订《共建体育法治高层次平台战略合作协议》,助力体育强国建设合作协议。

    会议最后,西安仲裁委员会主任徐文新进行了总结性发言,发言称西安仲裁委员会体育商事仲裁院作为起点,与法律界、体育界的专家和学者共同为中国法制建设作出贡献。体育强则中国强,体育兴则国运兴。第十四届运动会即将在陕西西安举办,为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中国体育法治建设,西安仲裁委员组织和邀请了全国法律界专家和体育界专家,共同探讨和研究体育商事仲裁的发展路径,推动中国法制进程,让中国法制建设迈向更高的台阶。

    西安仲裁委员会体育商事仲裁院是全国首家设立的通过仲裁方式解决体育商事纠纷的专业机构。体育商事仲裁院的成立将为十四运会保驾护航,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正如邓亚萍所说,“体育事业健康、高速、持续发展离不开专业的法律护航,离不开优质的纠纷解决服务。体育行业纠纷有其特殊性,需要更专业的解决方式,因此建设和完善专业的体育相关解决机制非常紧迫,成立专业的体育商事纠纷解决机构更是迫在眉睫。西安仲裁委为体育商事纠纷提供专业的解决机制,我认为非常具有时间性和现实需要。”

    西安仲裁委体育商事仲裁院是全国首个专业性体育仲裁院,其设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不仅填补弥补我国在在设置受理与体育相关的商事纠纷专业仲裁机构的这一领域的空白,也是我国体育纠纷解决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实践需求,更是我国从体育大国向体育强国发展的客观需求。

    西安仲裁委员会将汇聚整合体育与法律仲裁专业人才及优质资源,搭建专业平台,不断完善体育商事纠纷化解机制,结合打造西安国际仲裁中心这一核心工作,以接轨国际体育仲裁规则为发展目标,充分发挥仲裁在处理体育商事纠纷方面充分发挥仲裁的优势作用,应对我国日益增多的体育纠纷,服务即将在西安举办的“十四运”赛事,并着眼于构建我国体育纠纷解决机制,为体育强国战略贡献力量,提升我国的在国际体育规则制定话语权,逐步提升我国在体育领域的国际影响力。

    杭州市律师协会体育产业专业委员会也会在楼宇广律师的带领之下,通过体育仲裁生动实践,不断推进我国体育法治建设,为将我国由体育大国建设成为体育强国贡献应有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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