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省、市工商联,省、市律师协会,关于建立“千所联千会”机制的文件精神和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法治民企建设,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9月3日,滨江区“千所联千会”机制签约仪式举行,滨江区司法局局长蔡文刚、区工商联秘书长洪土生、区律工委主任马康华等出席签约仪式。
会议对“千所联千会”机制意义进行解读,传达了省、市关于“千所联千会”工作的要求;区工商联、区司法局、区律工委现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17家律师事务所和27家商会齐聚一堂,其中浙江峰翔律师事务所和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女企业家联谊会等4对8家单位现场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商会代表杨清和律师事务所代表杨杰发言。
签约仪式上,区工商联秘书长洪土生介绍了合作机制的意义、工作部署并提出指导工作的三个方面:一是要搞好宣传,积极引导。二是务求实效,密切配合。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服务。区司法局局长蔡文刚针对该机制的有效落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建立“千所联千会”机制的重要性。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法律环境和政策体系,全面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把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展的重大机遇,高效推进“律所联商会”活动。二是充分发挥我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的优势力。发挥律师队伍资源优势,总结“法雨春风”、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市场主体法律服务网格化全覆盖等实践经验,加强调研,摸准需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三是着力突显“千所联千会”机制的有效性。要立足我区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找好载体;要加强与商会信息交流,积极参与涉民营企业政策咨询、决策论证等活动,做好联络;要跟踪活动进展情况,通过各类途径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搞好宣传。